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3076851 | 成文日期: | 2020-09-10 |
文 号: | 花府办发〔2020〕136号 | 发布时间: | 2020-09-13 15:27 |
发布机构: | 花溪区人民政府 | 是否有效: | 是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花溪区2020年“9·18”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9月10日 花溪区2020年“9·1...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花溪区2020年“9·18”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9月10日
花溪区2020年“9·18”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贵州省人民防空条例》《贵州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加强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增强民众国防观念和居安思危意识,营造浓厚的人防民防工作氛围,按照省、市人防办关于组织全省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和2020年贵州省人民防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2020年贵阳市人民防空工作会议要求,因地制宜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防空防灾应急知识宣传教育,使全体市民更进一步了解防空警报信号规定,熟知应急避险疏散知识,不断提高市民的自救互救能力,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系列活动,推动我区人防建设在上新台阶,实现全民牢固树立“勿忘国耻、警钟长鸣”的爱国意识和忧患意识。
二、人民防空音响试鸣演练
(一)试鸣演练时间
2020年9月18日10时00分至10时15分。
(二)试鸣警种、试鸣演练范围
1.试鸣警种
按以下顺序发放警报信号:
10:00-10:03发放预先警报;
10:06-10:09发放空袭警报;
10:12-10:15发放解除警报。
试鸣期间三种警报信号鸣响间隔时间为3分钟。
2.试鸣演练方式
(1)人民防空音响警报。全区人民防空音响警报器鸣放防空警报信号。
(2)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广播媒体。花溪电视台播放警报鸣放宣传视频及防空警报信号,花溪区门户网站宣传试鸣演练公告。
(3)旅游景点、公园、广场、商场等显示屏、内部广播。
3.试鸣演练范围
花溪区区域内。
(三)组织指挥
为确保花溪区“9.18”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以下简称演练)及时、准确、顺利实施,成立花溪区演练指挥部,对演练工作进行领导、组织、协调和实施。
指 挥 长:王小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赵 伟(区政府办副主任)
姚险峰(区政府办四级主任科员)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人武部、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融媒体中心、旅管委、区文旅局、区气象局、区供电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民防空警报器设置点单位。
演练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副主任赵伟担任,办公室成员为区政府办人防科全体干部职工。
(四)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区人武部:负责演练指导,拟制演练实施方案及警报试鸣发放、人防宣教活动。
区教育局:负责通知各中、小学校于2020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组织学生辨听人民防空警报信号。
区公安分局:负责演练期间的社会治安维护工作,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时进行捣乱、破坏等活动造成社会混乱。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花溪公园正门广场人防知识现场宣传活动的环境卫生整治。
区融媒体中心、旅管委、区文旅局:负责在2020年9月13日前连续播放、刊登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公告。负责提供花溪公园正门前广场人防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场地。
区气象局:负责演练前1天向演练指挥部办公室提供2020年9月18日全天气象预报。
区供电分局:负责人民防空音响警报器设置点的电力供应,防止停电或突然断电等现象发生,确保试鸣演练顺利进行。
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好本级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活动的相关工作,做好试鸣演练宣传工作、张贴试鸣演练公告。
人民防空警报器设点单位:做好人民防空警报器维护工作,2020年9月18日10时00分至10时15分各警报器设置点有管理人员在场,并保证有一名能熟练掌握警报器使用方法的技术人员,坚守岗位,严格操作,确保人员与设备安全。警报试鸣期间要注意观察警报器运行状态,一旦统控鸣响失灵,及时进行手动操作,确保试鸣成功。
附件: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公告
附件
贵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
公 告
为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增强防空意识,提升市民的防空防灾技能,加强居安思危宣传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按照《贵州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规定》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一次防空警报试鸣演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0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
二、警报试鸣范围
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
三、警报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放3分钟。
三种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3分钟。
警报试鸣期间,希望广大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