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296799 | 成文日期: | 2020-04-20 |
文 号: | 花府办发〔2020〕44号 | 发布时间: | 2020-04-20 12:00 |
发布机构: |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是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花溪区教育领域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行动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20日 花溪区...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花溪区教育领域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行动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20日
花溪区教育领域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贵州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誓师大会精神、省市区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教育领域脱贫攻坚成效,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结合现阶段教育扶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按照“不摘责任、不摘帮扶、不摘政策、不摘监管”要求,抢抓4、5、6三个月关键期、窗口期,奋力冲刺90天,继续紧盯“控辍保学”这一核心指标,抓好“学生资助、教育经费、易地扶贫搬迁随迁子女教育保障的后续帮扶、教师队伍配备、对外交流帮扶、学校安全稳定”六项教育保障工作落实,进一步发挥好教育扶贫作用,切实阻断贫困代际相传,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最后总攻的歼灭战,确保在2020年6月夺取全面胜利。
二、攻坚保障及职责分工
成立花溪区教育领域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 印(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海峰(区政府办副主任)
甘 健(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邓彩红(区发改局局长)
张建军(区住建局局长)
袁长春(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黄碧祥(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会智(区财政局局长)
龙礼云(区督办督查局局长)
王明放(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邓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兴翠(区卫健局局长)
吴立新(花溪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杨黔筑(经开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蔡 舟(区民政局局长)
宫连虎(区水务局局长)
熊 忠(区残联理事长)
张 艳(经开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 博(青岩镇镇长)
王文敬(石板镇镇长)
杨 云(燕楼镇镇长)
李 斌(麦坪镇镇长)
王效宙(孟关乡乡长)
罗 军(马铃乡乡长)
金洪峰(黔陶乡乡长)
唐家贵(高坡乡乡长)
任海峰(久安乡乡长)
周恒莉(阳光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才伟(贵筑街道办事处主任)
钟 浩(清溪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福春(溪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屠 波(平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尤平(金筑街道办事处主任)
蔡 强(小孟街道办事处主任)
曾 军(黄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维佳(区教育局副局长)
田 萍(区教育局副局长)
樊晓文(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学)
冯 霞(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学)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和控辍保学、资助政策落实、教育经费保障、办学条件保障、校园安全及疫情防控、易地扶贫随迁子女教育保障、职业教育、教育对外帮扶、数据统计和资料收集等10个专项工作组,具体如下:
(一)综合协调办公室
组 长:刘海峰(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甘 健(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罗维佳(区教育局副局长)
田 萍(区教育局副局长)
樊晓文(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学)
冯 霞(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学)
成 员:从区教育局办公室抽调组成。
联络员: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巴强伟
职 责:按照领导小组安排,负责统筹、宣传、协调、调度教育系统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各项工作。
(二)控辍保学工作组
组 长:甘 健(区教育局局长)
吴立新(花溪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杨黔筑(经开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副组长:罗维佳(区教育局副局长)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公安分局、经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成 员: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经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负责人、各中小学校校长。
联络员:区教育局教育科负责人何金祥
职 责:1.区教育局、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切实保障学龄人口全部接受义务教育;2.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经开区公安分局及各乡(镇、街道)负责,按省、市安排和要求全面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排查,精准掌握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员就读情况,建立台账。同时,对因身体原因不能到学校上学的学生,由各学校负责采取送教上门服务;3.区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各学校负责,对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疑似辍学学生台账,做到数据准确、完善、一致;4.学校对未到校的学生进行排查,将疑似辍学学生信息上报属地乡(镇、街道)及区教育局,由乡(镇、街道)牵头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疑似辍学学生进行劝返复学,对区外户籍适龄的疑似辍学学生,学校和区教育局积极联系户籍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由户籍地及时进行追辍,实现动态清零目标。
(三)资助政策落实工作组
组 长:甘 健(区教育局局长)
周会智(区财政局局长)
张 艳(经开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晓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副组长:田 萍(区教育局副局长)
罗 倩(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震宇(区扶贫开发中心主任)
各乡(镇)、经开区财政局分管领导
成 员:区教育局、区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中小学校校长。
联络员: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陈恒云
职 责:1.结合区扶贫部门最新数据,再次对花溪区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6-16周岁)人口就读信息、落实资助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完善台账,确保信息精准;2.要充分利用三个系统(学籍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贵州教育精准扶贫系统),采取数据比对、逐校逐人核实的方式,对全区各学段在校学生进行逐一审查,完善学生资助台账,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全部纳入资助,不漏一人;3.区财政局要及时组织划拨资金,区教育局要及时按规定程序核拨发放,确保不拖欠、不漏发、不错发;4.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各类媒介平台的特点和优势,加大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教育资助政策知晓到位。
(四)教育经费保障工作组
组 长:甘 健(区教育局局长)
周会智(区财政局局长)
张 艳(经开区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田 萍(区教育局副局长)
罗 倩(区财政局副局长)
各乡(镇)、经开区财政局分管领导
成 员:区教育局、两区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联络员:区教育局计财科负责人许修禄、核算中心负责人杨俊晏
职 责:优化调整教育经费预算,提高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保持稳定增长,确保教育经费投入每年均达到“两个只增不减”;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及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义教育阶段学校继续实施“校财局管”,不断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拨付及使用流程,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坚决遏制教育经费挪用、欠拨问题,为全区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五)办学条件保障工作组
组 长:甘 健(区教育局局长)
邓彩红(区发改局局长)
张建军(区住建局局长)
袁长春(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黄碧祥(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田 萍(区教育局副局长)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分局、区自然资
源局、区住建局分管领导
成 员: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联络员:区教育局项目办负责人黄德洪
职 责: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发起最后总攻补齐两类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短板全面实现达标的通知》要求,以推进“全面改薄”、“百校攻坚”工程为重点,全力推进高坡中心完小、高坡云顶小学、高坡五寨小学、五寨幼儿园等项目建设;2.坚持问题导向、逐校排查、逐条梳理、逐项落实的原则,按照保住基本、兜住底线、促进均衡、提升质量的要求,扎实做好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的排查上报和达标建设工作,补齐乡村办学短板,全力保障农村适龄学生就近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
(六)校园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组
组 长:甘 健(区教育局局长)
王明放(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邓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兴翠(区卫健局局长)
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副组长:田 萍(区教育局副局长)
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和各
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成 员: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公安局、经开公安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联络员:区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人莫祥
职 责:1.强化落实校园安全防控措施,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管理;2.由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负责,进一步加强对供餐企业、学校食堂的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3.根据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外防输入、内严管控”的策略,进一步强化学校疫情管控措施,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做到常态化管理,确保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开展;4.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提升安保力量,对中小学实施封闭化管理,确保校园管理实现“三个100%”目标。
(七)易地扶贫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工作组
组 长:甘 健(区教育局局长)
钟 浩(清溪街道办事处主任)
各乡(镇)主要领导
副组长:罗维佳(区教育局副局长)
各乡(镇)、清溪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成 员:各乡(镇)、清溪街道办事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相关科室负责人、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联络员:区教育局资助中心负责人陈恒云
职 责:1.全面排查统计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信息,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适龄学生接收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就近入学,完成义务教育;2.进一步规范“1+1”关爱帮扶制度,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适龄学生接收学校的指导和监督,保障义务教育子女受教育权利,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切实做好随迁子女的教育保障工作。
(八)职业教育工作组
组 长:甘 健(区教育局局长)
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副组长:罗维佳(区教育局副局长)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成 员:各乡(镇、街道)、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联络员:花溪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负责人魏忠
职 责:1.通过到校、到村、到户等方式,强化职业教育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宣传,转变农村地区对职业教育的偏见;2.积极动员、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职业学校学习一门技能,确保贫困户子女脱贫技能掌握到位,为参与就业、脱贫致富打下基础。
(九)教育对外帮扶工作组
组 长:甘 健(区教育局局长)
陈晓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罗维佳(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震宇(区扶贫开发中心主任)
成 员:有对外帮扶任务的18所学校校长
联络员:区教育培训中心负责人雷剑
职 责:1.采取区内跟岗与外派学习两种方式,帮助花溪区结对帮扶的“一县三镇”教师走进新环境,提升新本领;2.邀请被帮带中小学教师或校长参加花溪区教育培训中心组织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讨活动,提高教师业务能力;3.组织“一县三镇”教师参与花溪区优质课教研活动,探索派遣教师到“一县三镇”挂帮工作,提高教师自身专业水平和学科教研能力,为“一县三镇”脱贫攻坚贡献积极力量。
(十)数据统计和资料收集工作组
组 长:甘 健(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罗维佳(区教育局副局长)
田 萍(区教育局副局长)
各乡(镇、街道)、区公安分局、经开区公安
分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
成 员: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经开区公安分局、各乡(镇、街道)相关科室负责人。
联络员:区教育局资助中心负责人陈恒云、教育科负责人何金祥
职 责:1.区教育局负责,建立各乡(镇、街道)、教育局、学校三级包保负责的建档立卡贫困子女教育保障包保责任机制(附件1),按要求开展信息排查和教育资助等各项工作;2.区教育局牵头与两区公安分局对接,统计花溪区户籍义务教育阶段6—16周岁适龄人口数据,建立花溪区6—16周岁适龄儿童就读情况台账(附件2);3.各乡(镇、街道)统筹,各辖区学校具体负责,及时跟进排查情况建立疑似辍学学生台账(附件3),按时报区教育局,并开展控辍保学工作;4.积极与区残联对接,对建档立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中的残疾人员进行全面核查,建立健全残疾学生台账(附件4);5.积极对接区扶贫办、各乡(镇、街道),统计花溪区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3-22岁人口数据,建立健全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3-22岁人口教育保障信息台账(附件5);6.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贵州教育精准扶贫系统数据比对工作,完善学生资助台账(附件6),并及时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攻坚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拟定行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教育领域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相关工作,与各级各类学校签订教育系统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全面压实责任,推动教育领域脱贫攻坚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3月31日—4月10日)
(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全面开展学生排查工作,对“人在籍在”“人在籍不在”“籍在人不在”学生进行分类排查,出现疑似辍学情况立即抓好整改。开展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群体排查工作和教育教学设施排查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校安全有序复学复课。(4月11日—4月25日)
(三)全面整改、逐项销号。组织全区中小学校对控辍保学、学生资助、职业教育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分类梳理,积极主动向乡(镇、街道)和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动态清零到位,切实保障贫困户子女受教育权利。(4月26日—5月20日)
(四)收集资料,整理归档。根据上级考核验收和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收集报送相关资料。召开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档案管理培训会,切实做好资料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归档各环节工作,确保教育领域脱贫攻坚档案收集完整、归档准确、整理规范。(5月21日—6月10日)
(五)督促检查,逐校验收。按照教育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督办督查局分组对各乡(镇、街道)各级学校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工作推进和整改落实情况、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督促其立即整改,直至验收合格。(6月11日—6月20日)
四、攻坚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贵州省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动员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教育领域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持续提高攻坚质量,确保存在问题全面整改,各项短板全面补齐,高质量打赢教育领域脱贫攻坚战。
(二)强化制度保障。实行属地乡(镇)包保和教育系统三级包保管理制度,精准摸排疑似辍学、漏助学生底数,重点将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纳入监测对象,建立台账。围绕“五个一致”“两个确保”目标,对全区建档立卡户适龄学生全面加强跟踪调度,做到精准帮扶,确保不漏一人。
(三)全面压实责任。学校是教育脱贫攻坚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脱贫攻坚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教育脱贫工作有担当、不推卸,全面、积极做好教育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认知度、满意度。各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强化联动,确保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强化排查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将自查自纠与“挂牌督战”、考核评估、督查暗访等工作统筹推进,深入查找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弱项、短板、漏洞和风险点,对查出的问题建立排查清单和台账,进一步细化措施,责任到人,明确整改时限,确保相关问题及时解决到位。
(五)强化信息沟通。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于4月15日明确1名联络员报综合协调办公室汇总。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周调度和周报制度,每周四将工作推进情况(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区教育局资助中心(联系人:陈家波)。同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教育领域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资料、数据和表册。
(六)严肃执纪问责。区督办督查局会同区教育局对学校和乡(镇、街道)控辍保学、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帮扶工作记录等进行全方面督查。对各部门、各学校在“窗口期”内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不予追究责任;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政治意识淡薄,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不实不细、排查整改不到位等影响任务完成和验收的,一律严肃问责。
附件:1.花溪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子女教育保障包保责任分解表(略)
4.花溪区6——16周岁残疾适龄儿童就读情况统计表.xlsx
5、花溪区建档立卡3-22岁人口信息台账及统计表(附件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