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府办发〔2020〕27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办理轨道交通S1号线征收范围内相关手续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137351 成文日期: 2020-04-07
文 号: 发布时间: 2020-03-27 14:30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分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不动产登记站、石板镇、麦坪镇:   因贵阳市轨道交通S1号线一期工程(花溪段)项目建设需要,即将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

花府办发〔2020〕27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办理轨道交通S1号线征收范围内相关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7 14:30   来源:花溪区人民政府   字体:[ ]

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分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不动产登记站、石板镇、麦坪镇:

  因贵阳市轨道交通S1号线一期工程(花溪段)项目建设需要,即将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现请各单位暂停办理相关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权属、房屋抵押登记,规划审批、工商登记审批、产权登记变更、个人户籍迁入或分户等申报审批手续以及相关证明。暂停办理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2日(一年)。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及相关规定冻结该区域相关手续办理。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