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 ||||||||
贵阳市花溪区2025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
制表时间: | 1/7/2025 | |||||||
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报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补贴制度文件 |
1 | 在任村干部基本报酬及绩效奖励 | 中共花溪区委组织部 | 到人 | 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社区“两委”成员按照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学历补贴标准执行;村“两委” 成员参照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学历补贴标准执行。 | 初次申报,由村党组织初审,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复审,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联审后,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 每季度一次 | 每季度末前 | 关于印发《花溪区村(社区)干部学历提升学费报销补贴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公益性管水员补贴 | 花溪区水务局 | 到人 | 600/月 | 市水务局下达资金(或区级预算安排资金),乡镇选聘,每月初根据考核结果通过“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按月发放 | 贵阳市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贵阳市花溪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细则》的通知(花人社通【2022】36号) |
3 | 花溪区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资金 | 花溪区应急管理局 | 受灾需救助群众 | 参照《花溪区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2022〕9号)执行 | “户报、村评、乡审、区定” | 无固定发放频次,具体视自然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和救灾救助需求决定。 | 无固定发放时间,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核灾后,为受灾需救助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 《花溪区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2022〕9号) |
4 | 残疾人驾照补贴 | 花溪区残联 | 取得C2,C5驾照的残疾人 | 1000元 | 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向所属乡镇、街道办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办审核后,报区残联 | 每年一次 | 每年12月20日前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残疾人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花府办发[2017]164号 |
5 | 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 | 花溪区残联 | 因残疾导致生活贫困的残疾人 | 低保户:1500元,非低保户:1000元 | 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向所属乡镇、街道办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办审核后,报区残联 | 根据申请情况,不定时间发放 | 收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残疾人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花府办发[2017]164号 |
6 | 花溪区2025年监测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资助 | 花溪区农业农村局 |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 | 2025年在集中征缴期内已自行缴纳参保费用400元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由区医保局和区农业农村局分别按照50%比例即200元返还费用至其个人账户。 | 由区农业农村局提供集中征缴期内在册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名单,区医保局比对已自行缴纳参保费用人员名单提供给区农业农村局进行返还。 | 一年一次 | 2025年12月31日前 | 《花溪区医保局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花医保发[2024]1号) |
附件:
1、关于印发《花溪区村(社区)干部学历提升学费报销补贴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花组通字〔2022〕15号).pdf
2、花溪区七部门关于印发《贵阳市花溪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细则》的通知(花人社通〔2022〕36号).pdf
3、花溪区财政局区应急局《花溪区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花应急发〔2022〕9号.pdf
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残疾人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花府办发〔2017〕164号).pdf
5、花溪区医保局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花医保发〔2024〕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