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申报2025年林业产业化补助资金项目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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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申报2025年林业产业化补助资金项目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4-07-17 11:40:42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按照《省林业局关于编制2025年省级部门预算和2025-2027年支出规划的通知》《贵州省林业局部门整体项目支出预算标准体系(试行》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和加强林下经济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结合花溪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政策引导,发挥优势,扶持特色产业,以二产促一产带三产,形成林下经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同时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实现林下经济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对象

在花溪区辖区范围内从事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景观利用、林产品采摘加工等林下产业发展的企业。

三、申报时间

2024年7月18日前将申报资料报花溪区自然资源局。

四、申报流程

1.区自然资源局按照《省林业局关于编制2025年省级部门预算和2025-2027年支出规划的通知》要求,通知各乡(镇、街道)和在花溪区内从事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景观利用、林产品采摘加工等林下产业发展的企业参与申报,同时将《花溪区申报2025年林业产业化补助资金项目评选方案》在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2.申报企业按照《省林业局关于编制2025年省级部门预算和2025-2027年支出规划的通知》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花溪区自然资源局。

3.花溪区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报送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出具项目评审意见。

4.花溪区自然资源局召开党委会议对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议,初步确定补助对象。

5.花溪区自然资源局将党委审议通过拟补助对象的项目在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6.公示完成后,花溪区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向省、市林业局进行申报。

五、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企业,申报资料为项目实施方案(不限于实施方案,为提高项目获得率,可增加企业实力印证材料)。《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符合《2025年省级预算项目申报指南(试行)及项目实施方案参考大纲》要求,内容包括:⑴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⑵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地块土地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期限、进展情况,实际总投资,年产值、利润,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情况等。

2.申报企业需提供自筹资金印证材料,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1:1。

3.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负责并出具真实性承诺函。

六、补助方式

1.补助资金的用途一是生产支出(种苗培育或采购、肥料采购、生产设备购置、向林农租赁林木林地、支付林农劳务工资等支出),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含道路、水利、电力等支出),三是产品销售网络建设与技术培训等支出。

2.补助资金以先建后补方式进行补助。项目实施完毕并经第三方审计公司对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后,由属地林业部门组织初验并出具报告报项目方案批复单位,批复单位组织项目终验后支付补助款。财政补助项目形成的资产由申报主体进行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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