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青岩镇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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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青岩镇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7-25 14:18:34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请予审查青岩镇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请示》(花自然资报〔2025〕351号)收悉。受省(市、州)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按照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青岩镇摆早村、达夯村、新关村、谷通村、思潜村、新楼村的集体农用地0.2497公顷(其中:耕地0.1306公顷<含水田0.0220公顷、旱地0.1086公顷>、园地0.0119公顷、林地0.0978公顷、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009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0226公顷,共计0.2723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272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2497公顷。

二、你局应会同农业农村局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并会同农业农村局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花溪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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