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2025年度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为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开展花溪区2025年度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1号地块征收土地工作,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范围
花溪区2025年度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1号地块征收范围为溪北街道竹林居委会。征收具体范围以预征收土地红线图为准。
二、土地现状
花溪区2025年度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1号地块征收土地总面积0.2895公顷,其中:农用地0.2581公顷、建设用地0.0314公顷。
三、征收目的
征收土地用途为公园绿地。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详见《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2025年度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征地补偿安置采用货币方式和社会保障方式进行安置。
六、提出意见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公告内容与征地相关事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
七、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溪北街道办事处办理土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2025年度第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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