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办理指南
一、职工正常退休(职)
1.身份证复印件;
2.社保卡或银行账户信息;
3.职工档案原件;
4.个人办理退休填写《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职)资格审核表(灵活就业人员)》,单位办理退休填写《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职)资格审核表(单位)》;
5.女工人50岁正常退休,提供符合条件的工人岗位合同,岗位情况说明。
二、职工提前退休(退职)
1.身份证复印件;
2.社保卡或银行账户信息;
3.职工档案原件;
4.个人办理退休填写《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职)资格审核表(灵活就业人员)》,单位办理退休填写《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职)资格审核表(单位)》;
5.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提供其它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材料;
6.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职)的,提供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
三、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满15年退保)
1.《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告知书》;
2.申请人身份证件;
3.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
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信息变更
1.《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
2.变更定期待遇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户(或社保卡)信息复印件(如提供的是社保卡,就不再收取身份证复印件);
3.变更退休人员其他信息的,还需提供需要变更信息的佐证材料。
五、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养老保险)
(一)单位参保人员死亡(含在职及退休)所需资料:
☛单位经办人办理:现有相关死亡资料,如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死亡材料需单位盖公章,留经办人员电话。
☛家属办理:
1.《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2.办理个人身份证件;
3.遗属人员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4.单位委托书;
5.遗属人员与死亡人员关系证明复印件及现有死亡资料(非必要件)。
(二)灵活就业人员在职及退休死亡所需资料:
1.《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2.办理个人身份证件;
3.遗属人员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4.遗属人员与死亡人员关系证明复印件及现有死亡资料(非必要件)。
☞办理部门:花溪区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851-88231712(花溪区、经开区)
0851-88174200(贵安新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