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娱乐场所公示(听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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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娱乐场所公示(听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4 10:27:46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本行政机关于受理李小明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自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7日(10个工作日);

申请人:贵阳万河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珠江路万科大都会北区商业综合体3层1号商场第323-2号;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服务;

法定代表人:李小明,性别:男,国籍:中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851—83155198

邮 编:550025

通讯地址:花溪区行政中心区文体广电旅游局B501室

公示机关:贵阳市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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