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娱乐场所公示(贵安新区嗨畅娱乐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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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娱乐场所公示(贵安新区嗨畅娱乐会所)

发布时间:2023-07-13 16:21:29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本行政机关关于受理田诗韵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自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6日(10个工作日);

申请人:贵安新区嗨畅娱乐会所;

场所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党武镇栋青路3号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F6商业模拟中心校企合作项目“云创贵安谷”负一楼YCL1-20号商铺 ;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服务;

法定代表人:田诗韵,性别:女,国籍:中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851—83155198

邮    编:550025

通讯地址:花溪区行政中心区文体广电旅游局B501 室

公示机关:贵阳市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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