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单位税务行政处罚和税务行政许可公示频率调整事宜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合规性,切实履行好政务公开职责,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就本单位税务行政处罚和税务行政许可公示频率调整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对于适用税务行政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本单位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自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众予以公开处罚结果,公开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结果、处罚机关和作出该处罚的日期。对于适用税务行政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将不再予以公开。
二、关于税务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对于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众予以公开。公开内容包括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代码、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姓名、许可生效期、许可机关等。如无新增行政许可决定,则不进行更新相应的信息公示。
特此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花溪区税务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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