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花溪区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冬修水利任务)补助资金的公告
经花溪区财政局、花溪区水务局审定,现将下达花溪区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冬修水利任务)补助资金30万元进行公告(见附件)。
附件:关于下达花溪区黔陶乡集镇供水管道维修养护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公告时间: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6日,公告期10天。
公告单位:花溪区水务管理局
监督单位电话:0851—83620752
乡村振兴专线:12317
通讯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A区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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