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花溪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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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花溪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26 16:14:13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花溪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按照审计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开展了区级财政预算管理、区属部门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方面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助力脱贫攻坚,在疫情影响,经济下行的形势下,仍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同时为企业纾困解难;财经法纪观念、深化改革意识进一步增强,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保”支出得到切实保障。2020年全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投入167656.92万元,“三保”支出总体得到保障。

——脱贫攻坚资金持续投入。安排“扶贫”科目预算2868万元,较2019年增长9.76%;“扶贫”科目实际支出 2953万元,较2019年增长24.91%。

——审计力度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2020年财政审计主要围绕财政资源获取与使用的合规性,以及财政资源使用成果的绩效性三个方面,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主责主业,以严格的标准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敢于讲真话、报实情。将党的政治要求贯穿整个审计工作,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转化为履行审计职责每一步具体措施,审计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得到进一步规范和提高。

2020年下半年以来,我区对区财政2020年预算执行及区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7个区属部门单位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1个部门的1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74家所属单位。审计涉及财政资金约72亿元,为区财政收回资金1644.6万元,移送相关部门问题7个,移送金额1209.81万元,提出审计建议36条。审计中发现了一些预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通过强化管理和落实责任予以解决。(下文涉及单位均使用规范性简称)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区级决算草案情况

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花溪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区级决算草案情况。

2020年花溪区上年总结余77743万元,当年总收入646427万元,当年总支出670124万元,当年滚存结余540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余12612万元,当年总收入417964万元,当年总支出419602万元,当年滚存结余109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48312万元,当年总收入200134万元,当年总支出219207万元,当年滚存结余292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155万元,当年总收入498万元,当年总支出589万元,当年滚存结余64万元;社保基金预算上年结余16663万元,当年总收入27832万元,当年总支出30726万元,当年滚存结余1376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认真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助力脱贫攻坚;在疫情影响,经济下行的形势下,仍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同时为企业纾困解难。但仍存在部分问题,应予以重视。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预算管理方面存在预算编制、调整、分配不科学,涉及资金16845.47万元;预算审核不严谨导致个别部门多获取车辆经费13.6万元的问题。二是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部分部门未及时使用上级专项资金,涉及资金7862.98万元;区财政局未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审批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三是在盘活存量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重新安排的存量资金因分配不科学未使用19093.03万元、未及时收回8个部门存量资金338.28万元的问题。四是在决算管理方面,存在部门决算报表填报错漏的问题。五是审计整改方面存在部分2016年以来审计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二、7个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1年组织实施审计了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科协、区妇联7家区属部门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延伸涉及二级单位74家,部门审计覆盖财政资金206027万元,占整个财政支出496645万元的41.48%。

从审计情况看,7家被审计单位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能够真实反映2020年财务状况,严格的财经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行为进一步规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不规范。一是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3个部门上级转移支付及其他收入未编入预算,涉及金额15372.13万元。二是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妇联、区科协等5个部门预决算编制、填报不准确。三是区人社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未按时批复下属单位年初预算。四是7个部门均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不规范行为。二是部分资金预算执行率低,如:区人社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科协、区教育局部分资金预算执行率低于70%,最低仅19.28%,涉及未支出财政资金25310.46万元。三是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使用及核算欠规范,如: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8.07万元;区人社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教育局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区科协、区人社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未得到有效执行;区教育局未及时清理上缴财政存量资金671.35万元、未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基建账户等问题。四是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科学、不规范,如:区农业农村局由于批复实施方案不科学且疏于管理致使项目资金损失浪费6.45万元等。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格。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区教育局部分固定资产账实及账卡不符、下属单位车辆管理不规范等。

(四)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如:区教育局67项38316.63万元财政专项资金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

(五)部分2016年以来审计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存在2个往来款方面的问题未完成整改;区教育局存在项目建设及核算方面的5个问题未完成整改等问题。

多年来,上述预算执行审计中的不少问题在不同部门屡次出现,反映出部门预算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制度执行还不到位。对照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相关意见,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预算编报和审核批复缺乏刚性约束。一些部门预算意识不强,编制预算时不从实际出发,仍习惯于“基数+增长”的模式。同时,财政部门对各部门预算审核把关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绩效评估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的机制还需强化。

二是部分部门财务管理能力滞后。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财政系统推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三年支出规划、预决算公开、政府会计制度等改革举措。但一些部门财务管理建设相对滞后,财务人员能力不适应,难以精准把握和落实政策意图。

三是追责问责制度执行不到位。预算执行链条长,环节多,涉及面广,很多违反财政法规的问题实际都是单位行为而非个人行为。实际工作中多以口头批评、下不为例为主,追责问责制度执行不到位。

三、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0年下半年,对时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余光平同志2018年至2019年任期进行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推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期间,无反映、发现余光平同志任职期间有违反财经法规和廉政纪律的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部门事业发展情况方面。所属环卫所未按标准和范围收取垃圾处理费22.69万元。

(二)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方面。超预算拨付原城管大队城管补助经费54.13万元。

(三)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方面。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810.15万元;罚款未执行罚款决定与收缴分离34.2万元;挤占下属单位办公业务费36.85万元;盘活存量资金未及时使用导致资金二次沉淀1046.25万元;往来款未及时清理581.74万元;决算报表部分数据账表不符;所属环卫所截留非税收入625.97万元;未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等。

(四)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方面。支出未严格执行领导签批制度,涉及资金73.73万元。

(五)延伸审计下属企业情况。延伸审计下属企业存在违法转包政府采购中标项目;擅自出租国有资产获利10万元未上缴;未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未制定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问题。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方面。以往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已安排的盘活存量资金未及时使用的问题未整改。

四、问题线索移送情况

2020年下半年以来,在上述审计工作中向相关职能部门移送审计问题和线索共7条,其中:移送区纪委监委线索5条,涉及资金上百万元,移送区人社局问题1个涉及资金近1600万元,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移送税务部门问题1个,现已对相关人员进行罚款处理。

五、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被审计单位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召开了三次全区审计工作整改调度会议,整改工作得以有序推进。

审计指出的问题精准,解决方式明确,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截止到2021年上半年,自2016年以来审计发现问题共计422项,其中:305项已经全部整改;105项已完成部分整改或正在整改中;12项未整改。主要是因为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协调难度较大等原因。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继续加大力度跟踪督促,全年的整改情况区政府将于年底前按要求汇总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六、审计建议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新城镇化和“强省会”五年行动开局之年,全区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挑战,结合审计反映的问题,审计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调整的科学性、完整性、合规性,并严格审核。一是多形式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调整的统一培训、指导,明确编制的原则、口径、经济分类科目等要素,例如:每年编制预算前统一发布注意事项和指南,针对易错点、重要节点提醒注意,提高编制的规范性、统一性;二是对年末结转结余金额较大的部门,相关部门应高度关注,充分分析其真实原因,利用分析结果并结合每年绩效评价结果来指导、批复预算,提高预算编制、调整的科学性。

(二)加强对上级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级专项资金的使用关系到国家重大政策的落实,各责任部门应及时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国家重大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三)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管理。各预算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编制年初预算时,认真编制采购项目和资金预算并报本级财政部门汇总。

(四)进一步加强盘活存量资金管理。一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的力度和政策宣传,尤其是对二级部门,做到应盘尽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在存量资金重新安排前,应对各部门的真实资金需求认真调查研究,力保将盘活的存量资金安排到急需部门和重要领域,真正发挥存量资金盘活的功能,提高财政资金安排的科学性、使用的效益性。

(五)加强决算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和考评并实行通报。一是参照《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财政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部门决算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和部门决算考核评价制度,确定质量监督的范围和方式,对部门决算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以往年份监督检查不合格单位进行重点核查;二是建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和部门决算考核评价的台账,如实登记检查和考核结果,并实行通报,对于部门决算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给予通报,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依法追究相应工作责任。

(六)加大整改力度,推进问题全面整改。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关注度都在提高,李克强总理亲自部署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中共贵州省委审计委员会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以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和效率。相关部门应切实增强对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继续认真履行审计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全力以赴推进审计问题的全面整改。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的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认真思考上级党委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所关注的重点、要点,坚决按照“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以优异的成绩为“十四五”开好局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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