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2013年—2015年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审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的规定,花溪区审计局2016年对花溪区2013年至2015年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布如下:
审计结果表明:花溪区财政局及花溪区教育局提供的2013年至2015度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我区教育经费的收支情况;能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基本合规;教育经费征收、使用基本遵守了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区教育局建立了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相关内控制度,执行基本有效。
(一)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情况
2013年至2015年,花溪区在实现财政收入增长的同时,对教育的投入总体上也达到了“三个增长的要求。一是2013年至2015年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的平均增长比例17.77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平均增长比例17.74的0.3个百分点;二是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都实现了逐年增长,确保了教师工资足额发放。
(二)各类专项资金投入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要求,一是确保了2013年2015年中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50%以上用于农村教育。二是确保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三是收取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足额投入教育事业;收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规定比例及上级下划的土地出让金收益全额投入教育事业。
(三)上级专款资金按规定用途进行使用,用于工程项目的(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按进度拨付。
(四)教职工工资管理、发放情况
我区教育实行“校财局管”管理体制,全区中小学校教职工工资全部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国家和省出台的中小学教师工资政策落实到位,并按时足额发放,无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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