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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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5-07-17 11:33:04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名称 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点普法内容 共性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
2.《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通用法律法规。
个性内容 5.《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等与市场监管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本单位2025年重要普法时间节点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周、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化日等重要时节,集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经营主体和群众的法治意识。
工作计划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指引,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各党支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日常学法和年度学法考试活动。
(三)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方式,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与规矩意识,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实思想保障。
(四)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在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扎实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全面激发全省系统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情和动力。
(五)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民法典宣传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贯穿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
(六)强化主题法治宣传
大力宣传有关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周、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化日等重要时节,集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经营主体和群众的法治意识。
(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年度普法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对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宣传员作用,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过程成为向行政相对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进一步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作为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途径。
(八)强化经营主体宣传教育
围绕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广泛宣传党中央、省、市关于促进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要求,充分运用《行政执法过程中普法的工作指引》落实普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等助企纾困服务活动,宣传推广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经验成效,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九)强化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深入宣传与高质量发展、与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加强对市场监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对经营主体守法经营的教育、对消费者依法维权的引导,积极营造依法行政、守法经营、依法维权三方共赢的市场监管法治环境。
(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将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相融合,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本单位文化建设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创作高质量的法治文化作品,通过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提高普法的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
本单位普法平台 1.主流媒体:电视、广播、报纸
2.网络媒体:花溪区人民政府官网、花溪区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花溪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
3.实体平台:花溪区辖区内电梯楼道大厅显示屏、室外展板、显示屏、横幅等
4.典型案例:加大市场监管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发布典型案例等
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责任领导:张绍永
联络科室: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851-83852404
普法联络员:朱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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