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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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5 11:50:4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做好花溪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相关转学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学原则:

户籍为主、学位优先、相对就近、学段起始年级(1年级和7年级)第一学期不转学原则,毕业年级(六年级、九年级)原则上不接收转学。


二、登记对象:

1.花溪区户籍需转回户籍划片学校的学生。

2.户籍在花溪区集体户、公共户、新建未划片小区需转到现居住地的学生。


三、审核资料:

1.学生户籍在花溪区(经开区)的户口本或其他户籍印证材料及与学生户籍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2.集体户、公共户除需提供花溪区户口簿外,还需提供父母双方花溪区(经开区)无房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及花溪区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温馨提示:房屋产权人与申请转入学生不在同一户籍的提供能证明其申请请转入学生的监护关系印证相关资料(如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学生监护人结婚证等)。


四、登记审核时间及地点:

2025年秋季学期转学,不需提前登记,采用现场“先审核后登记”的方式进行,现场审核资料时间充余,为避免排队审核时间,请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审核登记。


审核地点及时间:

片区

户籍属地

乡(镇、街道)

现场审核时间

审核地点

花溪片区

阳光、溪北、贵筑、清溪、孟关乡孟关碧桂园小区

2025年8月15日至8月17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

花溪区第三小学田园路校区(花溪区公安局大楼背后)

高坡乡、黔陶乡、青岩镇、燕楼镇、石板镇、麦坪镇、久安乡、马铃乡、孟关乡(不含孟关碧桂园小区)

2025年8月15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

小学在户籍所在地的中心完小,初中在户籍所在地的初中学校。

经开片区

黄河、平桥、金筑、小孟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15日至8月17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

花溪区第三小学田园路校区(花溪区公安局大楼背后)


五、转学结果通知:

1.户籍在高坡乡、黔陶乡、青岩镇、燕楼镇、石板镇、麦坪镇、久安乡、马铃乡、孟关乡(不含孟关碧桂园小区)的转学生,小学由户籍所在地的中心完小,初中由户籍所在地的初中学校于8月21日电话通知办理手续,请家长保持电话畅通。

2.户籍在阳光、溪北、贵筑、清溪、黄河、平桥、金筑、小孟街道办事处和孟关乡孟关碧桂园小区的转学生,由区教育局8月21日“花溪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申请转入学生安排名单家长自行查询转学结果,并于8月22日上午9点至12点带学生户口本(身份证)到安排的接收学校办理转学手续,逾期不按时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学的视为放弃转学安排。

咨询电话:0851-83155085。



花溪区教育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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