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继续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的通知
根据《贵阳市教育局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筑教发(2019)16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工作,鼓励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公益性、普惠性服务,通过幼儿园自愿申报,经区教育局2024年12月18日第12次局长办公会审核认定2所符合条件的幼儿园继续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从2024年秋季开始执行,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附件:贵阳市花溪区2024年继续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名单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举办者 |
办学地址 |
备注 |
办学性质 |
办学规模 |
1 |
贵阳市花溪区上河城幼儿园 |
陈文 |
花溪区平桥社区黄河南路上河城小区 |
继续普惠 |
非营利性 |
按原规模执行 |
2 |
贵阳市花溪区金博士幼儿园 |
陈文 |
花溪区兴隆社区榕筑鲜花广场7栋1号 |
继续普惠 |
非营利性 |
按原规模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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