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贵阳市花溪区艳琳幼儿园申请颁证的批复
贵阳市花溪区艳琳幼儿园向我局提交了幼儿园新申办申请,根据【贵阳市教育局《筑教发(2013)7号》文件】幼儿园设置标准,我局对贵阳市花溪区艳琳幼儿园的师资、校舍、安全、教学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评估,实地查勘,认定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和《贵阳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设置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经2024年11月28日第10次局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同意贵阳市花溪区艳琳幼儿园的申请,并颁发办学许可证。幼儿园在办学期间须做到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加强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严把教师入口关、严格按照规模招生,严格按要求进行年检、切实抓好安全卫生工作,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做到依法办学。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举办者 |
园长 |
办学地址 |
申请项目 |
备注 |
办学规模 |
1 |
贵阳市花溪区艳琳幼儿园 |
邵福添 |
王凤玉 |
贵阳市花溪区麦坪镇村八组 |
申请颁证 |
非营利性 |
3个班90人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