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溪区环境空气质量数据结果公开时间调整的情况说明
根据市大气办通知,从2024年4月起,贵阳市将参照国家和贵州省空气质量结果公开模式,将原本按月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结果通报》调整为按季度下发通报,空气质量数据结果将调整为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中下旬公布。
因花溪区空气质量数据来源于《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结果通报》,2024年4月空气质量信息将不再按月度公开。2024年4月起,花溪区空气质量信息将按照市大气办空气质量结果公开模式,调整为季度公开,第一季度各月空气质量前期已按月进行公开,不再重复公开第一季度空气质量数据结果,第二季度空气质量信息将在2024年7月中下旬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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