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花溪区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一、经费保障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本级财政投入情况:2024年我区财政下发法律援助业务经费11.2万元。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含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2024年上级转移资金75万元,2023年结转结余资金41.39万元,共计116.39万元。
(三)经费使用情况:2024年度共使用业务经费129.27万元,其中用于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127.59万元,含支付2023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补贴45.67万元;值班律师补贴1.68万元,含支付2023年度值班律师补贴0.74万元。
二、违规违纪自查情况
经查,花溪区法律援助机构无相关违法违纪情况,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无违规收取受援人财物情况;法律援助人员无虚领、冒领、骗取法律援助补贴情况;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违法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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