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收容犬只公示(2023年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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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收容犬只公示(2023年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3-04-11 13:53: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3年4月10日,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收到黄河路、松山路派出所送来的流浪犬及未按文明养犬规定饲养的犬只共计2只,送至贵州谷神流浪动物收容中心(青岩镇摆托村毛古冲组35-A号)暂养。现对收容犬只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11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止,如犬主仍未认领的,视为无主犬,由贵州谷神流浪动物收容中心根据收容犬只状况,自行对犬只进行安置管理。

任何个人或单位对本次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联系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85183863249

特此公示

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0日

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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