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收容犬只公示(2022年第三批)
2022年7月27日,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收到石板镇派出所、孟关乡派出所、金筑派出所送来流浪犬及未按文明养犬规定饲养的犬只共计8只,送至贵州谷神犬只收容中心(青岩镇摆托村毛古冲组35-A号)暂养。现对收容犬只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7月27日起至2022年8月10日,如犬主仍未认领的,视为无主犬,由贵州谷神犬只收容中心根据收容犬只状况,自行对犬只进行安置管理。
任何个人或单位对本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联系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8518386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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