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坪镇2024年部门预算未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的有关法定程序要求,麦坪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目前尚未召开,2024年部门预算未经批准,故未达到公开条件。目前麦坪镇人代会尚未确定具体召开时间,召开后经人代会批准,将按规定及时进行公开。
特此说明
麦坪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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