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机关工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的情况说明

花溪区机关工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5-22 17:40:41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实施区委对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指示和决定,检查、督促区直机关对区委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的传达贯彻情况。
  2、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培训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
  3、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区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及党务干部短期轮训的组织、实施。
  4、根据区委有关规定,负责审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及其班子配备。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5、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协助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抓好区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6、配合区纪委抓好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的纪检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处党员违纪案件和下级纪检部门报批的案件。
  7、指导区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8、切实抓好区直属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加强机关执行力建设,负责区直机关作风建设监督的日常工作。
  9、指导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加强对基层党校、党员活动室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和管理。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花溪区机关工委属财政全额拨款、财务独立核算、正科级机构,内设机构2个,公务用车编制1辆,实有公务用车1辆。
  (三)部门人员构成
  花溪区机关工委总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在职实有7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8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4年总收入139.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39.70万元,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区直机关工委年收入的唯一来源,占收入的比例为100%。
  (2)、支出情况:2014年总支出139.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1.21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1.48万元,职工医疗保险4.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50万元);占总支出的86.40%,项目支出19万元全是党建活动支出,占总支出的13.60%。
  (3)、年末收支结余情况:2014年无结余。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2014年总支出139.7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04.4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51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用:0.1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了0.28万元,2013年公务接待费为0.39万元,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3、公务有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3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费:0.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0.91万元,2013年公务有车运行费为1.16万元,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汽油费减少了。
  四、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办公费6.77万元、手续费0.06万元、邮电费0.32万元、差旅费0.06万元、会议费3.88万元、培训费1.04万元,公务车维护费 0.61万元、生活补助6.26万元。

  附件:机关工委“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

  机关工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机关工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XLS

  机关工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XLS

  机关工委收入决算表.XLS

  机关工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机关工委支出决算表.XLS  

  

  中共花溪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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