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09-12 17:46:49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花溪区委宣传部是区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规划、部署、指导全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部署、指导全区理论研讨、理论教育、理论宣传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正确引导社区舆论,指导、协调区新闻单位工作。代管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协调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及全区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及整脏治乱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对外宣传工作,研究提出对外宣传工作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提出区内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对外宣传的对策建议及全区舆情研判导控和处置工作。提出全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负责安排布置全区的形式教育和社会宣传工作,承办区委以及省、市委宣传部和省、市文明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部门决算包括:本级机关决算、所属事业单位花溪区文化产业办公室、花溪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花溪区整脏治乱办公室决算。

  二、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计864.72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72.05万元,增长9.09%。主要原因是:主要2015年在基本支出中职工工资调整标准;及专项支出调增巩固全部文明城市及省级文明城区专项经费 。  (二)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64.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4.7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4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85万元,占34.51%;项目支出555.87万元,占65.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864.72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72.05万元,增长9.09%。主要原因是:2015年在基本支出中职工工资调整标准;及专项支出调增巩固全部文明城市及省级文明城区专项经费 。

  (五)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8.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87万元,增长9.25%。主要原因是:2015年在基本支出中职工工资调整标准;及专项支出调增巩固全部文明城市及省级文明城区专项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科目(类)支出816.56万元,占总支出96.21%; 207科目(类)支出6万元,占总支出0.71 %;2100501科目(类)支出11.16万元,占总支出1.31 %; 213科目(类)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1.77%。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5.74 万元,支出决算为 848.72万元,增长58.42 %。主要原因是:2015年在基本支出中职工工资调整标准及财政大预算的文化活动经费及外宣经费未列入到部门预算,决算时列入到部门决算中,导致项目支出数大于预算数。其中:

  (1)201 科目(类)33科目(款)。年初预算为524.49 万元,支出决算为591.2 万元,增长12.72%。具体情况如下:

  2013301科目(项)。年初预算为239.49 万元,支出决算为281.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7.62%。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及大预算中的目标奖伟列入部门预算。

  2013302科目(项)。年初预算为285 万元,支出决算为309.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主要原因为预算调整。

  (1)201 科目(类)99科目(款)。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225.3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9999科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5.37万元,为财政大预算安排未列入部门预算。

  (3)207科目(类)01科目(款)。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70199科目(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6万元,为市下专款支出。

  (4)210科目(类)05科目(款)。年初预算为11.25 万元,支出决算为11.16万元。减少0.8%具体情况如下:

  2100501科目(项)。年初预算为11.09万元,支出决算为 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9%。

  2100599科目(项)。年初预算为0.16万元,支出决算为 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207科目(类)01科目(款)。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170199科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为市下专款支出。

  (6)213科目(类)07科目(款)。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130701科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为市下专款支出。

  (六)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2.8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85.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7.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92万元,,比上年减少2.85万元,降低22.32%,减少原因是贯彻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尽量减少接待及公务车报废一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8万万元,占91.55%,比上年减少1.68万元,降低15.6%,减少原因是公务车报废一辆;公务接待费支出0.84万元,占8.45%,比上年减少1.17万元,降低58.3%,减少原因是贯彻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尽量减少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运行维护经费等。2015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0.84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4万元,主要是用于接待省市相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等。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5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万元,比2014年增加1.71万元,增长29.03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经费增加 。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共有车辆5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整脏治乱巡逻用车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01(类)33(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201(类)33(款)02(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九)201(类)99(款)99(项):反映除上诉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十)207(类)99(款)99(项):反映除上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210(类)05(款)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210(类)05(款)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213(类)07(款)01(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部门决算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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