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老干部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老干部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5-03-10 14:04:42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花溪区委老干部局: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对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实情况。   

(2)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报告会、通报会、座谈会和文体娱乐活动的组织协调与开展。   

(3)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开展相关活动。

(4)负责组织在重大节日对全区离退休干部的走访慰问工作。

(5)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易地安置工作;调查了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离退休干部逝世后的善后事宜,做好遗属工作。

(6)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协调解决离退休干部的合理要求,对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7)指导全区老干部工作机构自身建设,加大离退休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信息化建设。

(8)承担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花溪区老年大学:

坚持党的老龄工作方针和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和科学的办学模式,以“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为教学目标,开展对老年人的政治思想和精神文明等教育,增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口对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和参与能力;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花溪区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组织老干部学习,开展有益活动,发放有关经费,协调解决老干部困难。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老干部局是正科级行政单位。 部门行政隶属关系下的所属单位有:花溪区老年大学(副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花溪区离退休干部管理所(股站级全额事业单位)。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老干部局内设2个科室,具体为:办公室(含关心下一代工作办公室)、老干部管理科。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因本部门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局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花溪区老年大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花溪区离退休干部管理所(全额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构成:

截止2024年12月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总编制18人,包括行政编制 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5人、全额事业编制7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4人,全额事业编制7人,行政工勤1人(机改后无编制),退休人员15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一)离退休干部工作

1.把牢政治引领“方向盘”,抓实抓好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31号)要求,强化政治引领,健全完善全区离退休干部党的制度机制保障,统筹推进老干部“三项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维护”,不忘革命初心,永葆政治本色。

2.找准作用发挥“着力点”,引导老干部为党和国家事业贡献余热

持续深化“增添正能量·共筑中国梦”活动, 广泛发动广大老干部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乡村振兴、垃圾分类、“一圈两场三改” 等工作,助力全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3.做实精准服务“大文章”,用心用情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

认真落实老干部两项待遇,坚持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参观考察、情况通报等制度;认真落实老干部“五必访”工作制度,除在老干部生病住院、特殊困难、生日及过世等情况进行日常走访慰问外,重大节日还配合区四大班子开展专门走访慰问,让广大老干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实施特困帮扶机制,分类建立离退休干部和无工作遗孀困难帮扶数据库,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和无工作遗孀开展平时临时帮扶和年终集中帮扶;创新服务管理方式,为适应新时代老干部工作不断多元化、精细化要求。二是开展个性化服务,根据老干部不同年龄段、不同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内容。三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4.打通老干部信息“大动脉”,全面提升“三化”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建立健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报道老干部发挥余热、贡献社会的事迹。推广“数字黔老”平台,提高数字赋能。运用“数字黔老”平台助推老干部工作。

(二)关工委工作

1.强化理论武装,压实“五老”责任

进一步强化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运用,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学有所为,切实提升花溪区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增强自身责任意识,压实“五老”责任,为花溪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做出实效。

2.强化组织建设,凝聚“五老”力量

及时调整充实关工委领导成员和“五老”工作队伍,选优配强各级关工委领导班子,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3.强化使命担当,发挥“五老”优势

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展示工作,逐步指导其他学校把文化进校园作为工作要点,在校园里展示、在学生中启示,突出文化振兴。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青年科技培训,探索建立科技教育、劳动教育、实训实践示范基地,助力乡村振兴。

4.强化活动开展,突显“五老”作用

持续加强“开学季、关爱行”“助成长、关爱行”等活动。重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青少年群体的关爱与服务工作。发挥“五老”言传身教作用和家长学校教育引导作用。

5.强化信息宣传,彰显“五老”风采

及时将花溪区关工委的创新举措与显著成效向广大群众宣传。激发各级关工委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良好氛围,彰显“五老”作用,展现花溪区“五老”队伍的风采。

(三)老年教育工作

1.党建引领,强化老年教育政治属性。以思想教育为抓手,强化老年教育政治属性,扎实推进党建工作。

2.多元发展,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选派教学优秀、责任心强的教师协助市老年大学到基层开展“送学上门”活动。

3.锚定目标,完成老年教育“十四五”规划收关工作。认真对照《贵阳市老年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花溪区基本情况、个性问题及建议》进行完善和抓落实,确保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

4.积极作为,持续抓好市老年大学要求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区老年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参加上级老年大学开展的各类活动。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664.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4.05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664.0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664.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64.05 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0.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万元。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增加30.45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增加30.45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5万元,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万元,减少卫生健康支出3万元,增加住房保障支出0.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664.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4.0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4.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64.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0.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万元 。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664.0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0.45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45万元。支出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5万元,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万元,减少卫生健康支出3万元,增加住房保障支出0.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66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83万元,项目支出168.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30.45万元:其中①行政运行337.37万元,比上年增加78.03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经费76.67万元(临聘人员及老年大学教师工资2024年度在项目中预算,2025年全部调整到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中),增加公用经费1.36万元;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3.22万元,比上年减少50.7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老年大学经费(经开)55.78万元(主要是减少了房租44.62万元,教师工资从项目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增加活动中心经费3万元,增加离休干部医疗费1万元,增加老年协会经费2万元;③行政单位离退休75.70万元,比上年增加13.60万元,主要是增加退休人员退休费13.60万元;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40万元,比上年增加0.80万元,主要是增加基本养老保险;⑤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9万元,主要是减少职业年金;⑥行政单位医疗107.36万元,比上年减少1.50万元,主要是增加医疗保险3万元(减少行政单位医疗4万元,增加离休干部医疗费1万元);⑦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6万元,与上年无增减;⑧住房公积金30万元,比上年增加0.80万元,主要是增加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5.8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5.758万元,公用经费30.08万元。

1.人员经费465.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0.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70万元,车改补贴10万元。

2.公用经费30.0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9.92万元,资本性支出0.1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按照年初预算批复数公开;符合规定在部门预算中列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的,按批复公开。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3.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公务活动相对减少,本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2万元,增长5.90%,主要原因是:车辆运维费标准调高,相应增加预算。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6.5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6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5.90万元。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减少1.76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减少货物类采购0.16万元,减少服务类采购预算1.60万元。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无此项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本表由一级预算部门填报,所属单位无须填报。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本表由各预算部门(含所属单位)负责填报。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 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30.08 万元,其中:办公费18.02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1.70万元、邮电费0.72万元、工会经费3.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万元。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4年同口径预算增加3.16万元,增长11.73%,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定额1.48万元,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0万元,增加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0万元(2025年残保金从其他社保保障缴费调整到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工会经费0.3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188.27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4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5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16万元,主要是:购档案柜。

(三)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9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68.22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1个,项目名称“离休干部医疗费”,金额85万元,主主要用于我区离休干部的医疗费报销,占预算总额12.80%。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附件:2025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表(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老干部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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