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老干部局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老干部局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4-12-16 14:50:42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4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花溪区委老干部局: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对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实情况。   

(2)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报告会、通报会、座谈会和文体娱乐活动的组织协调与开展。   

(3)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开展相关活动。

(4)负责组织在重大节日对全区离退休干部的走访慰问工作。

(5)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易地安置工作;调查了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离退休干部逝世后的善后事宜,做好遗属工作。

(6)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协调解决离退休干部的合理要求,对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7)指导全区老干部工作机构自身建设,加大离退休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信息化建设。

(8)承担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花溪区老年大学:

坚持党的老龄工作方针和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和科学的办学模式,以“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为教学目标,开展对老年人的政治思想和精神文明等教育,增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口对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和参与能力;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花溪区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组织老干部学习,开展有益活动,发放有关经费,协调解决老干部困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因本部门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局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花溪区老年大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花溪区离退休干部管理所(全额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至2024年12月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总编制18人,包括行政编制 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5人、全额事业编制7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4人,全额事业编制7人,行政工勤1人(机改后无编制),退休人员15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离退休干部工作

1.把牢政治引领“方向盘”,抓实抓好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31号)要求,强化政治引领,健全完善全区离退休干部党的制度机制保障,统筹推进老干部“三项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维护”,不忘革命初心,永葆政治本色。

2.找准作用发挥“着力点”,引导老干部为党和国家事业贡献余热

持续深化“增添正能量·共筑中国梦”活动 ,广泛发动广大老干部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乡村振兴、垃圾分类、“一圈两场三改” 等工作,助力全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3.做实精准服务“大文章”,用心用情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

认真落实老干部两项待遇,坚持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参观考察、情况通报等制度;认真落实老干部“五必访” 工作制度,除在老干部生病住院、特殊困难、生日及过世等情况进行日常走访慰问外,重大节日如春节还配合区四大班子开展专门走访慰问,让广大老干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实施特困帮抚机制,分类建立离退休干部和无工作遗孀困难帮扶数据库,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和无工作遗孀开展平时临时帮扶和年终集中帮扶;创新服务管理方式,为适应新时代老干部工作不断多元化、精细化要求。二是开展个性化服务,根据老干部不同年龄段、不同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内容。三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二)关工委工作

1.强化理论武装,压实“五老”责任

进一步强化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运用,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学有所为,切实提升花溪区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增强自身责任意识,压实“五老”责任,为花溪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做出实效。

2.强化组织建设,凝聚“五老”力量

及时调整充实关工委领导成员和“五老”工作队伍,选优配强各级关工委领导班子,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3.强化使命担当,发挥“五老”优势

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展示工作,逐步指导其他学校把文化进校园作为工作要点,在校园里展示、在学生中启示,突出文化振兴。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青年科技培训,探索建立科技教育、劳动教育、实训实践示范基地,助力乡村振兴。

4.强化活动开展,突显“五老”作用

持续加强“开学季、关爱行”“助成长、关爱行”等活动。重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青少年群体的关爱与服务工作。发挥“五老”言传身教作用和家长学校教育引导作用。

5.强化信息宣传,彰显“五老”风采

及时将花溪区关工委的创新举措与显著成效向广大群众宣传。激发各级关工委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良好氛围,彰显“五老”作用,展现花溪区“五老”队伍的风采。

(三)老年教育工作

1.坚持政治办学导向,不断提升政治引领力、凝聚力。

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文化强校”办学理念,把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道路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中。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和话语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注重向全校师生开展党的政治理论知识和各时期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学习,切实加强老年学员思想的正面引导,不断增强学校的政治引领力和凝聚力。

2.严格管理,优化服务,走规范办学道路。

以“强化服务、规范管理、提高水平”为载体,坚持走优化服务、规范管理的办学道路。认真做好春、秋两个学期的课程设置、教师聘用、招生报名、活动组织、班级管理、经费结算等方面的教学教务管理服务工作。

3.搭平台展风采,以文化志愿服务助力和谐发展。

引导老年学员开展好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余热为党增辉”的社会服务、文化展示等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引导学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三感社区”建设,争当移风易俗“宣传员”和文明新风“引导员”,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正能量,展示花溪区老年大学的教学成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二级单位预算。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38.25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8.25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63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86万元,项目支出210.39万元。2024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3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17.49万元,减少了公用经费1.3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了52.8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老干经费9.14万元,减少了老干经费(经开)2万元,增加老年大学经费0.06万元,减少老年大学经费(经开)40.57万元,减少关工委经费7.18万元,减少活动中心经费8万元,增加离休干部医疗费14万。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3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8.25万元。较上年减少3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09.5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行政运行42.76万元,减少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6.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31.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单位离退休24.08万元,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万元,增加了职业年金缴费18.54万元,减少了一次性死亡抚恤5.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了13.7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单位医疗13.87万元,减少了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27.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27.6万元(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根据相关要求调整为住房保障支出)。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1.部门支出总额及部门支出预算的构成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8.2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27.86万元,项目支出210.39万元。

2.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类级进行说明,说明类级(功能科目类级)支出规模、较上年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8.2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具体为:

(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15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09.59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了行政运行42.76万元,减少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6.83万元;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2万元,较上年增加31.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单位离退休24.08万元,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万元,增加了职业年金缴费18.54万元,减少了一次性死亡抚恤5.82万元;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05.3万元,较上年增加13.7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单位医疗13.87万元,减少了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3万元。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7.6万元,较上年增加27.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27.6万元(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根据相关要求调整为住房保障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638.25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8.25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638.25万元 ,均为一般公共预算。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6万元。

2024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3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了109.5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行政运行42.76万元,减少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6.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31.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单位离退休24.08万元,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万元,增加了职业年金缴费18.54万元,减少了一次性死亡抚恤5.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了13.7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单位医疗13.87万元,减少了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27.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27.6万元(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根据相关要求调整为住房保障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63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3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09.5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行政运行42.76万元,减少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6.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31.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单位离退休24.08万元,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万元,增加了职业年金缴费18.54万元,减少了一次性死亡抚恤5.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了13.7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单位医疗13.87万元,减少了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27.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27.6万元(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根据相关要求调整为住房保障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7.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1.84万元,公用经费26.02万元。

1.人员经费401.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2.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9.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58万元。

2.公用经费26.0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0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3.05万元,较上年减少0.85万元,下降21.79%,主要原因是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0.8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5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85万元,下降25%。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有一辆维修过高的车辆没使用,减少运行维护费)。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每个预算部门应至少选择二个重点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公开(含向人大公开的项目),公开的绩效目标及指标以批复的绩效目标表为准。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我单位本级及下属2家二级单位的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02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3万元,下降4.76%,减少原因为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我单位及下属2家二级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8.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5万元,其他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本单位及下属2家二级单位的国有资产合计47.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03万元,固定资产15.58万元(原值188.27万元,净值15.58万元)。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老干部局机关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资产较上年减少33.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货币资金0.64万元(财政代管资金-财政特设户),减少待摊费用27.92万元,减少固定资产净值5.90万元。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10.39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重大支出、重点内容进行说明,特别涉及扶贫、教育、医疗等民生项目范畴的专项支出,须列明支出项目占相应预算总额的比重,并就项目概况、用途、使用方向、资金分配方案予以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有1个,项目名称“离休干部医疗费”,金额84万元,主要用于我区离休干部的医疗费报销,占预算总额13.16%。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件:1.花溪区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公开套表(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老干部局).pdf

          2.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老干部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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