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2021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1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和指示,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党史工作。
2.承担花溪区地方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编纂工作,编写党史专题,向上级业务部门提供花溪区地方党史的重要资料,为区委有关部门提供党的历史借鉴,充分发挥党史资政鉴今的作用。
3.运用党史资料和党史征研成果,充分发挥党史育人的作用,指导开展全区党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党史方面的重大宣传纪念活动,承担全区党史宣传的史料审核工作。
4.编写花溪区地方党史和党史人物传记,编审及出版党史资料书刊。
5.为区委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史料依据和建议。
6.协调、指导区属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党史资料征集工作。
7.组织全区党史学术活动,培训全区党史骨干,加强党史队伍建设。
8.协调、指导花溪区爱国主义教育馆的讲解,开展党史文物的征集、保护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花溪区委党史研究室为区委所属事业单位,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正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
本单位(部门)内设0个处室,下属0个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总编制6人,包括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6人、全额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0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负责花溪区地方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编纂工作,编写党史专题,向上级业务部门提供花溪区地方党史的重要资料,为区委有关部门提供党的历史借鉴,充分发挥党史资政鉴今的作用。运用党史资料和党史征研成果,充分发挥党史育人的作用,指导开展全区党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党史方面的重大宣传纪念活动,承担全区党史宣传的史料审核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2021年本级部门预算总收入13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9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3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57万元,项目支出15.4万元。2021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2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0.96万元,主要原因是党史业务工作项目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9.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增加2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0.96万元,主要原因是党史业务工作项目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5.9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3601)工资福利性支出70.86万元,(2013601)商品和服务支出8.03万元,(208050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55万元,(2013699)项目支出(党史专项)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5.4万元,较上年增加0.96万元,主要原因是党史业务工作项目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9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3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57万元,项目支出15.4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22.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0.96万元,主要原因是党史业务工作项目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5.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89万元,公用经费8.0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8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8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03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9%,减少主要原因是行政工会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本级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本单位本级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5.4万元。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21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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