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纪委2020年部门第二次调整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花溪区纪委2020年部门第二次调整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0-12-25 12:0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0)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五)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五、2020 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件3)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机构、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置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区级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7.负责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和派出机构、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贵阳市花溪区监察委员会机关,区纪委与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纪委区监委组建有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编制、职数归口区纪委区监委单列管理;下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花溪区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中心(花溪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其中,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干部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花溪区级巡察工作机构(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花溪区委巡察组)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均在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列编,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下属1个全额事业单位,为花溪区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核定人员编制数为82人,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为64人。其中:区纪委区监委行政编制39个(含工勤)实有30人。区委巡察办行政编制4个实有4人,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事业(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8个实有6人,派驻纪检监察组行政编制24个实有21人,区委巡察办信息服务中心事业编制7个实有3人,退休人员9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一是践行初心使命,不断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以实的态度加强政治引领。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严的精神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广大党员干部铸牢初心使命。以惩的震慑确保政治忠诚。发挥好示范带头和监督检查双重作用,坚决杜绝“七个有之”,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是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建立健全脱贫攻坚跟踪监测和返贫致贫预警机制。持续整饬干部作风。坚决查处与民争利问题、土地非农化背后的利益输送问题,以及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腐败问题。持续推进“打伞破网”。加强与政法部门、公安机关协作联动,强化线索排查处置,坚决挖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黄赌毒、家族恶势力等背后的“官伞”“警伞”“庸伞”,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关系网”。

三是守正创新,积极构建运转高效的监督体系。构建全面覆盖的基层监督机制。加强区纪委区监委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办公室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机制制度。构建贯通一致的协调监督机制。强化党内监督,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构建运转有序的派驻监督机制。规范派驻监督,探索完善区属国有企业工作联系制度,实现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区属国有企业监督全覆盖。

四是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全面提升权力监督效能。积极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全面盯紧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严肃有效的问责机制、权力运行查询追溯的反馈机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有力强化前三种形态的威慑力,实现执纪问责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是重点突破推进治标治本,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织密织牢“一把手”监督之网,探索监督办法,完善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边界,列明“不可为”具体要求,推动“一把手”讲政治守规矩作表率。严查严处“一把手”突出问题。压紧压实“一把手”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的刚性约束,及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督促“一把手”把警示刻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

六是坚持不懈整饬“四风”顽疾,全力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聚焦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强化对国有企事业单位、乡村的监督检查,下大力气整治吃喝风、送礼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持续完善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准确把握新时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规律特点和工作要求,持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七是完善巡察工作制度机制,全面提升政治体检工作实效。统筹谋划全覆盖。统筹安排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实现巡察有形覆盖、有效覆盖相统一,高效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协同并进抓联动。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努力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成果运用促发展。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着力提高巡察成果转化运用水平,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八是聚焦主责主业,大力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全力削减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持续扎紧“不能腐”的笼子。以扎实的监督持续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制度建设,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持续筑牢“不想腐”的堤坝,把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得更深、更实、更有效。做细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修身养德、清正廉洁。

九是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政治铸魂强根基。按照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提升年”的部署,狠抓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多措并举强本领。加强区纪委区监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机关党的建设,不断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全员培训。刀刃向内强约束。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执纪执法受监督、有约束。积极发挥特约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二级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02.45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2.45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702.4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285.94万元,项目支出416.51万元。2020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57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97.5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3.17万元,主要原因是检察院人员转隶增加在职人员;宣教经费及民生监督组工作经费减少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0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2.45万元。较上年增加57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97.54万元,主要原因是检察院人员转隶增加在职人员。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02.4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1101)行政运行1148.95万元,(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6.5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86万元,(2101101)行政医疗保险59.97万元,(2082701)事业失业保险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5.94万元(人员经费1170.73万元,公用经费115.21元),项目支出416.51万元。2020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57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97.5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3.17万元,主要原因是检察院人员转隶增加在职人员;宣教经费及民生监督组工作经费减少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二级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02.45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2.45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702.4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285.94万元,项目支出416.51万元。2020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57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97.5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3.17万元,主要原因是检察院人员转隶增加在职人员;宣教经费及民生监督组工作经费减少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02.4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1101)行政运行1148.95万元,(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6.5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86万元,(2101101)行政医疗保险59.97万元,(2082701)事业失业保险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5.94万元(人员经费1170.73万元,公用经费115.21元),项目支出416.51万元。2020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57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97.5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3.17万元,主要原因是检察院人员转隶增加在职人员;宣教经费及民生监督组工作经费减少预算。(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5.94万元(人员经费1170.73万元,公用经费115.21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5.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1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0)

2020年度部门纳入整体支出绩效考核的资金为170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5.94万元,项目支出416.51万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1.坚定不移践行初心使命,不断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2.权利衣服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3.持之以恒守正创新,积极构建运转高效的监督体系;4.精准高效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全面提升权利监督效能;5.重点突破推进治标治本,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6.坚持不懈整饬“四风”顽疾,全力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7.蹄疾步稳完善巡察工作制度机制,全面提升政治体检工作实效;8.一以贯之聚焦主责主业,大力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9.毫不动摇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2020年度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个:

1.区纪委区监委办案经费231.19万元。目标1:区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目标2: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2.民生监督员补贴61万元。民生监督员对村党支部党务公开、村委会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村级大额支出、村级“三资”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民生政策、项目、资金、物资落实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协助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和对村党员、村干部问题的调查工作,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如实向民生监督组报告。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0年我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5.2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0.0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检察院转隶13人到区纪委区监委统一管理,交通补贴增加。

(二) 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325.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5.11万元,固定资产180.7万元。区纪委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无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区纪委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2020 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件3)

附件:花溪区纪委2020年部门第二次调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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