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21 14:1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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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机构、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社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置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全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监察对象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治;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区级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7.负责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落实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和派出机构、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社区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结合部门职责,做好脱贫攻坚专项监察。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单位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13个室,下属1个事业单位,即区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中心。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部门决算属于本级决算。

二、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收支决算总计971.3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44.73万元,增长33.68%。主要原因是:一是监察体制改革经费及设备购置费增加,二是办案经费增加。(公开01表合计数)
  (二)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51.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1.1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7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25万元,占54.07%;项目支出402.89万元,占45.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971.3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44.73万元,增长33.68%。主要原因主要为:一是监察体制改革经费和办案经费增加,二是2017年刚性结余基本支出人员支出结余结转到2018年使用。(公开04表合计数)

(五)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7.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9.52万元,增长54.53%。主要原因是:一是监察体制改革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和办案经费增加,二是2017年刚性结余基本支出人员支出结余结转到2018年使用,三是民生监督员补助2017年应拨付部分在2018年拨付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支出万825.79元,占9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支出28.26万元,占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支出23.09万元,占2.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971.36万元,支出决算为877.1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 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当年预算的社区纪委书记考核经费,要等到下一年度考核结束后才支付,为项目结余,二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结余87万元,属刚需结余,结转到2019年使用。其中:

   (1)2011101行政运行。当年预算为512.83万元,支出决算为422.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2.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结余87万元,属刚需结余,结转到2019年使用。  

(2)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当年预算为404.16万元,支出决算为402.8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为项目部分结余。

(3)2101101医疗保险。当年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3.0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预算结余。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当年预算为28.37万元,支出决算为28.2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预算结余。

(六)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4.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9.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34.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2.36万元,比上年增加17.38万元,增长349.33%,增加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购买公务用车经费增加16.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06万元,占98.66%,比上年增加17.08万元,增长343.3%,增加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购买公务用车经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占1.34%,比上年增加0.3万元,增加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及次数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6.96万元,购置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费、修理费、停车费、过路费等。2018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纪委调研、外省考察团考察等。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2人次。

(4)三公经费预决算对比说明

2018年区纪委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36元,部门决算数为22.36元,决算数较预算数无增减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9万元,比2017年减少2.31万元,降低6.1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差旅费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公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区纪委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主要为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经费,民生监督员补贴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等,均为办公正常运转所需经费,经费的使用确保了我委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无直接经济效益。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01(类)11(款)01(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201(类)11(款)02(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十九)208(类)05(款)05(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障缴费支出。

  (二十)210(类)11(款)01(项):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中共贵阳市花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018年花溪区纪委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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