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5-03-14 16:13:35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监督检查自然资源、空间资源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区域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指导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和维护。负责自然资源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贯彻执行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实施自然资源价格体系政府公示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本区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探索城乡统筹发展模式,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

6.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政策。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7.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要工程。拟定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拟定生态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要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负责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工作。负责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9.负责地质和矿产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区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行动。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执行国家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负责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对发生的地质灾害灾(险)情成因进行分析论证。

11.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规划勘察和测绘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森林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1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14.参与开展石漠化调查、编制石漠化防治规划。实施石漠化防治涉及林业的工作。

1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16.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编制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区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查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涉及林业的相关工作。

1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定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定促进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1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和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编制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1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20.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2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执行国家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22.监督林业和草原中央、省、市和区级资金使用,管理区本级林业和草原资金以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市和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区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定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2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拟定并实施相关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24.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监督各乡(镇)、社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行政执法等工作。

25.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26.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2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7个,包含1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贵阳市花溪区孟关国有林场,16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贵阳市花溪区地质公园管理服务中心、花溪区林业技术推广站、花溪区森林资源管理站、花溪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花溪区孟关国有林场、贵阳市国土资源局花溪区分局中心片区国土资源所、贵阳市国土资源局花溪区分局黔陶乡国土资源所、贵阳市国土资源局花溪区分局高坡乡国土资源所、贵阳市国土资源局花溪区分局青岩镇国土资源所、贵阳市国土资源局花溪区分局石板镇国土资源所、贵阳市国土资源局花溪区分局马铃乡国土资源所、贵阳市国土资源局花溪区分局孟关乡国土资源所、贵阳市国土资源局花溪区分局麦坪镇国土资源所、贵阳市国土资源局花溪区分局久安乡国土资源所、贵阳市国土资源局花溪区分局燕楼镇国土资源所、贵阳市国土资源局花溪区分局党武镇国土资源所、贵阳市国土资源局花溪区分局湖潮乡国土资源所)。

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本级内设3个处室,具体为:综合科、国土空间利用和管制科、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科。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预算单位具体包括:贵阳市花溪区孟关国有林场。

(四)部门人员构成:截至2024年12月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编制人数135名(含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花溪区孟关国有林场),其中:行政编制11个、参公编制13个、事业编制97个和工勤编制14个;在职实有人数104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9人、参公编制在职13人、事业编制在职81人和机关工勤编制在职1人;退休75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一)耕地保护工作。一是加强动态巡查和严格执法,遏制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二是要加强用途管制,严格项目选址把关,引导不占或尽量少占耕地;确实无法避免的,严格落实前期论证和集体审议。坚持“以补定占”,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三是加强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增强民众耕地保护意识,积极调动广大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二)用地申报方面。做好我区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工作,着力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及产业园区重点项目用地跟踪服务工作,推进我区建设项目顺利落地。

(三)持续推动花溪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完成花溪区县乡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报批相关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业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及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的相关工作。

(四)持续推进花溪区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处置有关工作,在完成高质量考核目标的同时,提升花溪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做好权限内的花溪区建设用地出让有关事宜,有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持续提高“一书三证”业务办理水平,进一步做好用地手续办理服务。

(五)持续做好2024年度花溪区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开展花溪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清查的相关工作。

(六)持续推进林长制,加强林长制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涉林直补资金按时足额兑现到位。同时,加强对护林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林长民间考核官作用,促使更多爱林人士加入林长制管理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来,推动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推动林长制工作纵深发展,此外,我们还将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确保林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七)营造林方面。一是加快推进林菌、林药、林畜、林旅等林特产业发展,确保林下经济亩均产值高于本年度。二是完成8333.33亩树种结构调整项目、久安乡久安村整村推进绿化美化项目、2500亩森林抚育项目、3.88公里生物防火阻隔带项目等项目,继续实施2025年度下达的营造林任务。三是完成全区57.2万亩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按月发放生态护林员和天保工程区护林员补助;全面完成退耕还林、地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兑付。四是按省、市要求开展好林业碳汇相关工作。

(八)矿产资源管理方面。一是强化对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的矿山企业按期提交采掘工程平面图及动态监测台账,核查资料真实性,防止越层越界开采;二是继续督促矿山企业按年度编制储量年报及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及开发利用、储量系统填报等相关工作;三是按时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并督促矿山企业交纳采矿权使用费;四是积极推进花溪区历史遗留矿山9个图斑销号工作,同时做好恢复治理区域管护,及时补种,确保复绿效果;五是启动花溪区黔陶银鑫砂石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九)自然保护地方面。一是积极申请花溪省级地质公园和贵阳青岩油杉林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资金列入2025年财政预算,待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成果批复后,及时启动《总规》《详规》编制并建立新的矢量数据,设立新的界桩界牌等工作;二是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加强日常巡排查,确保“绿盾”行动下发的28个图斑,不反弹;并按照上级下达的疑似违法占用自然保护地图斑进行核查和整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自然保护地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三是严格建设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地的审查等相关工作;四是持续做好自然保护地科普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自然教育课程,提升自然保护地科普宣传质量。

(十)违法用地整治工作。一是加大督导整改力度。制定整改计划,联合各乡、镇(街道)有序开展违法用地处置工作,最大限度提升耕地整改率,高效完成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目标考核任务。二是强化执法学习交流,不定期组织我区自然资源领域执法人员开展经验交流座谈会,研究最新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规,分享执法过程中有效的方式方法,全方位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执法能力建设。三是全面开展宣传工作。通过政策宣传、知识解答、案例分析等方式深入各乡、镇(街道)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合法用地意识,不断提高我区的土地监管成效。

(十一)林业行政执法方面。一是继续加强林业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二是以森林督查专项行动为抓手,提前谋划2025年林业行政执法重点工作,及时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动,推动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我区森林资源安全,全力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十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一是做好花溪区林业有害生物越冬代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预案和防治实施方案。二是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发展规律,及时做好监测预报和信息发布,有效进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三是为进一步搞好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监测,切实抓好本辖区内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工作,防止松材线虫病害进入我区,认真做好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发现枯死松树及时进行清理,做好松材线虫病日常巡查监测工作。四是加大检疫执法力度,严格把控松木调运情况。

(十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组织做好隐患排查未知查找未知隐患,盯死看牢已知隐患。二是深入开展临灾避险演练、防灾知识培训、宣传等工作。三是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做好“两卡”发放、预案的修订等工作。四是争取上级资金开展隐患治理。

(十四)森林防灭火方面。确保完成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未发生亡人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以下的森林防灭火“三个确保”目标任务。一是组织开展好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合理设置森林防火检查卡点。二是加强对火源的管控,在重点时段、重要区域杜绝野外用火。三是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夯实花溪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6,577.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524.6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053.38万元。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6,577.9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524.60万元,年终结转结余2053.38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5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32.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311.41万元,农林水支出2,808.7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60.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65.88万元。

2025年收入预算16,577.98万元,较2024年5,755.73万元增加10822.25万元,增长188.0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大幅增加(从2024年的170.65万元增至2025年的10,156.12万元),主要是较上年年初增加了征地拆迁补偿支出预算。2025年支出预算15,979.59万元,较2024年的5,755.73万元增加10822.25万元,增长188.03%。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大幅增加(从2024年的170.65万元增至2025年的10,311.41 万元),主要是较上年年初增加了征地拆迁补偿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6,577.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524.6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053.38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6,577.9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524.60万元,年终结转结余2053.38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5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32.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311.41万元,农林水支出2,808.7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60.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65.88万元。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577.98万元,较2024年5,755.73万元增加10822.25万元,增长188.0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大幅增加(从2024年的170.65万元增至2025年的10,156.12万元),主要是较上年年初增加了征地拆迁补偿支出预算。2025年支出预算15,979.59万元,较2024年5,755.73万元增加10822.25万元,增长188.03%。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大幅增加(从2024年170.65万元增至2025年10,311.41 万元),主要是较上年年初增加了征地拆迁补偿支出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6,26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5.73万元,项目支出3,520.84万元。

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5,585.08万元增加68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6.5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58.0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原因是2024年在职死亡1人,退休死亡2人,在职调出2人。项目资金增加是因为2024年上级下达资金结转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2,745.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82.56万元,公用经费163.17万元。人员经费占比94.06%,公用经费占比5.94%。

按部门预算经济科目人员经费支出情况:工资福利支出2184.2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92.48万元,津贴补贴224.7万元,奖金422.08万元,绩效工资2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5.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4.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9万元,住房公积金147.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6.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编外人员工资、公积金和社保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0.52万元(其中:退休费186.08万元,生活补助204.44万元),主要用于75名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按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公用经费支出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163.17万元(办公费94.5万元,印刷费6.2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7.7万元,差旅费4.1万元,工会经费29.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0万元)。

按政府预算经济科目人员经费支出情况: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58.27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305.2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1.40万元,住房公积金35.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6.62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425.97万元,全部为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425.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0.52万元(其中:社会福利和救助227.52万元,离退休费163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7.8万元,全部为行政人员交通补贴。

按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公用经费支出情况: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63.17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49.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10,311.41万元,本级资金项目预算10,156.12万元,上级资金155.29万元。较2024年预算170.65万元增加10,140.76万元,增长5942%。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大幅增加(从2024年170.65万元增至2025年10,311.41 万元),主要是较上年年初增加了征地拆迁补偿支出预算。明细如下: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0,036.38万元,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19.74万元,2121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155.29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按照年初预算批复数公开;符合规定在部门预算中列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的,按批复数公开。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3万元,增长10.9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数量相比上年减少,车辆运维费预算标准较上年从8500元提至12,000元。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说明公务用车保有量情况。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561.45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102.05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459.40万元。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减少558.36万元,下降49.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买服务采购减少。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无此项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我局切实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履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推动全区自然资源领域技术发展。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选择花溪区2025年政策性森林保险县级匹配部分、2025年地方级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区级匹配部分两个项目进行公开,公开的绩效目标及指标以批复的绩效目标表为准。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 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132.8万元,其中:办公费94.5万元、印刷费6.2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7万元、差旅费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4年同口径预算减少4.45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半年调出2人,退休1人,在职死亡1人、退休死亡2人。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为991.97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4988.86平方米,车辆16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5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三)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39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1,633.680022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2个,一是花溪区2025年政策性森林保险县级匹配部分,金额17.58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公益林政策性保险;二是2025年地方级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区级匹配部分,金额174.77万元,主要用于非国有地方级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附件表:2025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表(花溪区自然资源局汇总).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