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孟关国有林场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贵阳市花溪区孟关国有林场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4-03-04 14:52:18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详见表1)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详见表2)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详见表3)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详见表4)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详见表5)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详见表6、7)

(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详见表8)

(八)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详见表9)

(九)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详见表10)

(十)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表(详见表11)

(十一)2024年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详见表12)

(十二)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详见表13)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4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管理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编制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发展规划,森林资源培育与经营森林资源管理与保护 森林防火 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公园建设与管理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种质资源收集和保存 林木良种培育与栽培,森林体验与教育,生态文化宣传,林场、公园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等生态公益事业,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花溪区孟关国有林场下属预算单位1个,即贵阳市花溪区孟关国有林场。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至2023年12月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编制人数28个, 其中:事业编制15 个和工勤编制 13 个;在职实有人数22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 9人和工勤编制在职13人;退休37人。

二、  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一)护林防火宣传和森林管护工作。

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群众防火意识。

(1)突出宣传效应,加大防火宣传的力度和密度。采用巡护车巡逻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防火令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2)为加强林区周边村寨森林防火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2、层层压实责任,加强森林管护工作。

加强我场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工作,打造护林员包山头的森林防火责任网,健全我场森林防灭火网格化责任体系。林场与护林员职工、瞭望塔瞭望员、设卡人员签订管护责任书,同时与林区相邻的乡镇、村及林区内企业签订联防协议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二)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

(1)组建森防应急队伍15人,并集中食宿统一管理,确保能做到快速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2)不断加强我场森防物资储备。

(三)加强火源管控工作。

1、防火期坚持每日出动巡护检查车(摩托车)15台次,在村口悬挂宣传横幅30余条,加强森防设卡管控,全场设3个森防卡点,卡点防火二维码全部投入使用,对进山人员和车辆一一检查登记,杜绝火源进山。

2、加强对林区的巡查守护力度,重点突出对野外焚烧秸秆、烧荒、烧土坎、上坟烧香蜡纸烛、工程用火、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的管控,极端天气,增加巡护密度和夜巡巡查时间。

3、加大林下可燃物的清理力度,进一步消除林下可燃物火灾隐患。

4、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5、天然林资源保护救助工作。

6、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工作。

7、组织进行消防演练,加强森林扑火应急队业务理论学习,提高防扑火能力。

8、落实开展关于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详见表1)

贵阳市花溪区孟关国有林场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4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8.95万元,上年结转24.22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743.1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96.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支679.55万元增加63.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详见表2)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43.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8.95万元,上年结转24.22万元。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详见表3)

贵阳市花溪区孟关国有林场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43.1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743.17万元。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详见表4)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74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743.17万元,上年结转24.22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743.1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96.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支679.55万元增加63.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详见表5)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74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95万元,项目支出51.2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2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0万元,(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万元,(2110501)森林管护344.95万元,(2110502)社会保险补助51.22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655.05万元增加3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24.5万元增加26.7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详见表6、7)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1.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0万元,公用经费31.95万元。

(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详见表8)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详见表9)

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详见表10)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85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85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十)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表(详见表11)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十一)2024年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详见表12)

本年度无对下转移支付。

(十二)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详见表13)

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林场切实履行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管理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编制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发展及规划,森林资源培育与经营 森林资源管理与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公园建设等职责。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95万元,较上年减少2.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公用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4年本单位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1.22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51.2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林场社保。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局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财政局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指财政局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附表:2024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表(贵阳市花溪区孟关国有林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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