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监督检查自然资源、空间资源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区域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指导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自然资源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贯彻执行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实施自然资源价格体系政府公示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本区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探索城乡统筹发展模式,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
6.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政策。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7.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要工程。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拟订生态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要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负责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工作。负责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9.负责地质和矿产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区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执行国家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负责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对发生的地质灾害灾(险)情成因进行分析论证。
11.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规划勘察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森林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1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14.参与开展石漠化调查、编制石漠化防治规划。实施石漠化防治涉及林业的工作。
1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16.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编制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区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查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涉及林业的相关工作。
1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1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和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编制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1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20. 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2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执行国家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22.监督林业和草原中央、省、市和区级资金使用,管理区本级林业和草原资金以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市和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区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2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拟订并实施相关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24.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监督各乡(镇)、社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行政执法等工作。
25.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26.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2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部门)内设3个科室,下属2个事业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事业单位贵阳市花溪区孟关国有林场决算。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2021决算公开报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47,521.4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30,799.18万元,增长184.18%。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6,6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487.74万元,占99.64%;其他收入168.26万元,占0.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6,87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3.07万元,占4.21%;项目支出44,904.47万元,占95.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46,487.74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31,360.91万元,增长207.3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78.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6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6.35万元,增长4.3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976.07万元,占14.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 424.47万元,占6.17%;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92.05万元,占1.34%;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398.05万元,占20.32%;农林水支出(类)支出2769.85万元,占40.2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1067.98万元,占15.5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149.91万元,占2.18%。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6,933.06万元,支出决算为6,878.3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据实拨付基本支出预算数,孟关林场职工社会和医疗保险使用上级资金支付。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当年预算为976.07万元,支出决算为976.0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当年预算为257.53万元,支出决算为257.5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当年预算为83.46万元,支出决算为75.7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0.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据实拨付基本支出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99.15万元,支出决算为80.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0.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孟关林场职工社会和医疗保险使用上级资金支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31.82万元,支出决算为31.8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79.03万元,支出决算为58.2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3.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孟关林场职工社会和医疗保险使用上级资金支付。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当年预算为2.42万元,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孟关林场职工社会和医疗保险使用上级资金支付。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当年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当年预算为19.52万元,支出决算为19.5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1)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当年预算为345.67万元,支出决算为338.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据实拨付基本支出预算数。
(12)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当年预算为35.83万元,支出决算为35.8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3)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当年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当年预算为12.07万元,支出决算为12.0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639.17万元,支出决算为639.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当年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当年预算为586.66万元,支出决算为586.6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当年预算为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当年预算为681.26万元,支出决算为681.2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当年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当年预算为2.98万元,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当年预算为23.69万元,支出决算为23.6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当年预算为467.16万元,支出决算为467.1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当年预算为2.97万元,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39.1万元,支出决算为139.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6)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当年预算为96.89万元,支出决算为96.8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542.69万元,支出决算为542.6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当年预算为44.3万元,支出决算为44.3万元,
(2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当年预算为299.85万元,支出决算为299.8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当年预算为70.4万元,支出决算为70.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卫星(项)。当年预算为26.34万元,支出决算为26.3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当年预算为84.4万元,支出决算为84.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项)。当年预算为43.56万元,支出决算为43.5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当年预算为38.17万元,支出决算为38.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当年预算为68.18万元,支出决算为68.1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3.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16.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3万元,支出决算为15.1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安排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5.12万元,比上年减少12.48万元,下降45.22%,减少原因是公务车辆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2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12.48万元,下降45.22%,减少原因是公务车辆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5.12万元,支出决算为15.12万元,完成预算的98.82 %,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安排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2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和保险费等。2021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9,566.19万元,本年支出39,566.1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38493.95万元,主要是用于兑付征地补偿款。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072.24万元,主要是用于支付花溪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数据采集项目费用、地质公园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费用、2021年度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区级匹配部分)和其他零星项目费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3.16万元,本年支出43.1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43.16万元,主要是用于支付原花溪区林业局木材公司退休职工历史遗留问题费用。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07万元,比2020年减少16.6万元,下降15.14%,主要原因是原森林公安队伍划转到区公安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9.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5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5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0万元。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见“五、附件《花溪区土地征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十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和规程、政策法规、审计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反映用于土地资源储备方面的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反映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款、拆迁补偿支出。
(二十二)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五、附件
1、花溪区土地征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
自2012年以来,我区成立各项目建设指挥部,统筹调度各部门、乡(镇、街道办)力量,处理征地工作中的各类难题,由项目涉及的乡(镇、街道办)牵头负责实施土地征收工作。但在土地征收档案管理方面无统一的标准,各项目坐标系不一致,未建立档案目录且存在部分档案资料缺失情况,数据分散,管理不规范。为土地征收工作的管理带来了不便,影响后期供地手续的办理,并且导致部分项目重复征收,造成国有资金流失,项目征收成本超支等限制城市发展、激化社会矛盾的事情发生。为规范土地征收工作,我区建立土地征收信息管理系统,搭建花溪区土地征收信息数据库,用于规范管理土地征收档案数据,确保征地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更好推进我区土地征收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2)自评价结论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资金执行情况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区财政匹配资金,由区财政直接拨付到作业单位。严格按照《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财务政策进行资金管理。严格对照项目实施方案以及资金管理办法、预算法、财务制度、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拨付和使用资金。确保了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的发生。财务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督,严格按照工作进度付款。及时掌握系统搭建工作进度、管护责任落实、资金兑现等情况,保证我区土地征收信息管理系统顺利运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l)项目完成数量。
现系统已搭建完成,并于2021年11月9日邀请省级评审专家验收通过,已在全区范围内正式启用花溪区土地征收信息管理系统及APP,将系统运用到土地征收工作之中。现我区已录入系统项目225个,已超额完成预估的200个项目,且项目数据录入工作还在继续。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完成质量100%。目前我区土地征收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情况良好,且达到了规范土地征收工作、管理土地征收档案数据的目的。更好的推进了我区土地征收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花溪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3)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完成进度100%。已超额完成预计目标。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成本节约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分析。(结合项目具体内容,至少应体现其中一个维度的效益)
针对我区土地征收工作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系统打破传统纸质分散管方式,实现土地征收档案数据数字化管理,实现征收数据一键查询、统计、分析;依托 “一张图”基础数据,实现报批红线、征收红线、各丘块数据可视化管理,通过系统功能开发,可实现项目征收进度动态跟踪,重复征地监测及土地征收数据汇总统计等,提高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效率,避免重复征地,降低土地征收成本,规范土地征收成果档案管理,真正做到历史资料追溯与管理;开发土地征收勘测信息系统采集APP,实现外业勘测信息一键采集,实现像片、音频、视频信息的采集上传,自动关联后台数据库,自动校检地块面积,避免人为干预引起错乱;并实现了征收款兑付费用情况统计、历史追溯及监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区土地征收信息管理系统费用使用情况良好,土地征收信息管理系统已建立并在全区范围内启用,部分历史数据的已录入系统,且项目数据录入工作还在继续。
(3)主要存在的问题
目前各乡(镇、街道办)历史遗留的项目资料还需要再补充完善,且部分乡(镇、街道办)工作人员使用系统不熟练,需进一步进行培训,我局将积极做好指导工作。
(4)经验及建议
在全区范围内启用土地征收信息管理系统,便于土地征收资料成果档案的保存和全区范围的重复征地监管,解决资料丢失容易引发的手续办理难、项目重复征地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等系列问题,更好地推进我区土地征收工作,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5)项目支出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花溪区土地征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 |||
主管部门 |
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 |
实施单位 |
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 | |
资金来源 |
资金总额(万元) |
70 | ||
财政资金 |
70 | |||
其中: 本级安排 |
70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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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项目绩效目标 |
目标完成情况 | ||
1.规范我区土地征收工作,管理土地征收档案数据,实现征收项目报批红线、征收红线、各地块可视化管理,征收进度动态跟踪,重复征地预警及成果智能审核等,确保征地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更好推进我区土地征收工作。2. 建立土地征收信息管理系统,搭建花溪区土地征收信息数据库,启用系统规范我区土地征收工作并将历史数据导入系统,统一管理。 |
经检查,我区土地征收信息管理系统目前费用使用情况良好,土地征收信息管理系统已建立并在全区范围内启用,现已录入系统225个,且项目数据录入工作还在继续。 | |||
自评价分数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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