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建筑管理站2024年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人员构成
二、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10)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五)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4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建筑工程管理,具体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备案管理、建筑节能、建筑工程抗震、民工工资清欠。
2.负责全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3.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2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三)单位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15人(3个管理岗位,12个专业技术岗位),在职实有人数:15人(3个管理岗位,12个专业技术岗位),退休人员:13人。
二、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质安科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完善监督层级考核机制,落实监管责任;积极开展质量监督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升监督人员业务能力。
2、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贵阳市建筑工地远程监控平台、检测平台、智慧工地平台的使用,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质量行为。
3、进一步严格落实各责任主体单位质量责任,加强行政执法,进一步强化对工程建设过程的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促进我区建筑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
4、做好2023年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确保春节期间平安过节。督促建筑工地加强假期值班值守工作,编制春节期间值班表报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站质安科备案。
5、督促建筑工地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准备,严格按照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必须达标要求,提出复工申请,经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6、全面持续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工人返乡及节后返岗摸底调查,提前做好工人返岗备案工作,经核实无问题后,方可返岗。
7、全力推进智慧化工地建设工作,提高扬尘防治信息化监管水平,弥补监督人员配备不足的弊端。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及实名制管理的通知》(筑建[2020]228号),对于新开工建设达到建立智慧工地项目督促其完成智慧工地建设。
8、继续做好文明施工及防扬尘常态化管理工作,加大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力度,督促责任单位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将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调查取证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罚。
9、持续推行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建设,推荐一批工程项目积极申报贵阳市、贵州省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组织全区在建项目参观学习获得样板工地称号项目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推动全区工程项目的标准化建设。
10、根据贵阳市启动的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要求,督促项目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六个百分百”,使施工现场达到绿色施工要求,督促土石方项目停止施工(应急抢险工程除外)以及停止使用柴油的工程机械作业。
11、进一步加强与区级相关部门联动,积极引导区级磷石膏建材生产企业在严格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强化企业宣传力度,有效促进产销平衡,从而提高磷石膏建材消耗量。
12、进一步加强我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学习,提升施工过程中的监管能力。积极主动服务,加强企业沟通,引导企业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及工人技术水平,快速适应社会发展。
13、强化过程督导。进一步加强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抽查力度,查看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图要求落实磷石膏建材、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的应用,强化过程督导,做到及时纠错。对未严格按施工图要求落实绿色建筑、磷石膏建材、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的项目,将不予竣工验收。
14、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平台,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广磷石膏建材、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的优势,提高公众的认知,为工作的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二)招标办工作
1、根据招标办职能职责,做好花溪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服务工作;
2、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以工作带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水平;
3、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清欠工作
1、紧盯问题化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关于根治欠薪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聚焦“减存量、遏增量”的工作目标,紧盯工作重点,按照花溪区根治欠薪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根治欠薪工作落地落实。对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分析、研判、会商,严格实行“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清欠包保责任制,统筹推进欠薪问题化解。
2、紧盯重点领域抓欠薪问题化解。一是加强与劳动部门、公安、属地等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全面深入掌握辖区欠薪情况,紧盯重点项目和领域,对欠薪问题核实核准,避免出现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材料款、运输款等其他工程款项的情况。二是对于存在恶意欠薪的违法行为,加强工作衔接,及时采取行动对企业进行严厉打击;对应该纳入“黑名单”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要第一时间予以公布,纳入联合惩戒平台予以限制。以此形成震慑效果,让企业形成不敢拖欠、不敢推卸的意识。
3、紧盯在线监管抓指标落实到位。紧扣在建项目在线监管实现“项目全入库、人员全覆盖、工资支付全监管”工作目标,加强统筹力度,找准方法路径,充分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指导、监督责任,对指标落实不到位的项目,督促逐项整改,依法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建项目在线监管全覆盖、“6项指标”落实综合达标率全面提升。
4、紧盯协同配合抓稳控到位。紧盯重要节点,强化重点管控,提前研判,对存在的欠薪舆论舆情进行全面跟踪,及时制定化解稳控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盯防,及时处理、及时应对、将问题处小处早。同时,发生讨薪事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疏导处置,确保问题稳控在当地。并做好正面宣传引导,避免问题蔓延扩大,造成负面影响和工作被动。
(四)建管科工作
1、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持续提升主动服务能力、耐心指导,提升企业满意度。
2、加大建筑业产值工作推进力度。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做到应统尽统。
(五)竣工备案
1、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做好我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在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上进一步精简企业提供的备案材料,压缩办事时限;
2、全力配合贵州大学及其他省直属本科高校做好历史遗留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3、严格按照《花溪区居住区公建配套移交方案》,对我区住宅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时做好核实把关工作;
4、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孟关汽贸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为区域内各家企业做好服务,积极协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三、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2024年度调整预算总收入总计317.53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15.17万元。主要原因是8月在职人员新招考入一人。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本年调整预算总收入合计317.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7.53万元,占100%。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本年支出合计31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53万元,占100%。
(四)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317.53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15.17万元。主要原因是8月在职人员新招考入一人。
(五)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17万元。主要原因是8月在职人员新招考入一人。
(六)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6.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0.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
(七)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我单位的无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今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我单位无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我单位无财政预算项目。
(六)专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单位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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