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4-03-04 15:57:12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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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政协联络办公室):主要统筹负责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人民武装、工青妇等群团的各方面综合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信访、档案、财务和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做好区域党建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区域党组织、党员及单位、群众提供各类服务和资源保障;指导街道所属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流动党员接收、管理等事务;负责街道宣传、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科技等工作;对口联系人大、政协、统战、工商联等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市更新事务办公室):主要统筹负责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劳动保障、优抚救济、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民族宗教、殡葬、老龄、残疾人工作、红十字会、城市管理、环境卫生、村镇建设等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指挥调度辖区范围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展居(村)民自治活动。负责城市更新有关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主要统筹负责农业、林业、水务、中小企业、第三产业、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乡村振兴、财政等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的协调服务,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开展其他经济活动。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统筹负责辖区的平安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支持、协助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有争议的民间纠纷和治安案件;负责打击和防范本辖区的“邪教”和反动的宗教势力,以及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负责辖区信访接待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统筹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突发性公共应急事件的协调处置等相关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6.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科技宣教文旅服务中心):负责党务政务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党建事务性工作;宣传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务政策咨询等各类服务和资源保障;办理党内有关业务;指导和协调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开展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承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联系服务党员做好流动党员接收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党建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制定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精神文明、网络舆情、教育、文化旅游、远程教育、广播、电视、电影、科技等方面服务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7.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就业技能培训、协助开展劳动执法检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和康养事业发展、医疗保障、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综治服务中心(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具体承担辖区治安形势研判报告、运用大数据治理、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和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协调处置、指导督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落实等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禁毒、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矫正、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保安行业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打假打传、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履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指挥调度处置和“社会和云”平台建设职能。负责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9.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站):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营商环境建设要求,拟订街道产业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协调与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助受理破坏营商环境的相关投诉、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或执法机构对营商环境开展访查评价和规范整治。做好相关统计、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服务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0.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拥军优属、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宣传教育、就业创业服务及信息采集维护、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发放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双拥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征兵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应急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应急管理方面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保障,具体抓好辖区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自然灾害、防灾减灾、突发性紧急事件处置和综合救援的协调处置以及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城市更新事务中心:负责城乡更新、村镇建设、规划、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拆违控违、市政基础设施、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综合治理等有关服务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中国共产党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工作委员会、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为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实行合署办公,正科级规格,下设5个办事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政协联络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市更新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内设7个部门,分别为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科技宣教文旅服务中心)、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站)、退役军人服务站、应急工作服务中心、城市更新事务中心。

(三)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为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即为街道办事处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截至2023年12月本部门总编制人数59人,在职实有人数47人,其中:事业36人,行政11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行政离退休0人、行政退休0人、事业退休5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2024年,阳光街道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对标区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的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一是聚焦党的建设,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效。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全力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二是聚焦环境秩序,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在工业强区和生态立区中找准阳光定位和角色,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工业高质量发展。加大生态环保力度,强化城市建设管理,推动经济持续发展。三是聚焦项目建设,做好全局过程管理。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各类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推进“一圈两场三改”项目,持续推进民生实事项目,持续推进后续管理工作。四是聚焦民生福祉,保障社会和谐发展。持续推进落实社会救助制度,全面兜住兜牢“民生保障网”,真正做到聚焦群众关切,精心绘就幸福民生新画卷。做好民政兜底保障,做好医保征缴工作,做好就业创业工作。五是聚焦精神文明,开展各类文旅活动。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以满足辖区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立足点,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旅活动,不断提升居民的精神文明素养。配合开展好区级文旅活动。组织开展好社区文化活动。组织传承好红色基因。六是聚焦基层治理,筑牢安全稳定根基。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为抓手,用“小网格”助推基层“大治理”,坚决守牢守好安全底线,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推动街道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抓实自身建设,夯实“主阵地”。完善工作机制,搭好“骨架子”。落实责任体系,筑牢“安全网”。强化源头化解,守护“平安梦”。七是聚焦常态长效,全面转变工作作风。深化主题教育抓自我革命。狠抓建章立制促执行合力。突出多管齐下提工作质效。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单位无所属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996.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96.7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996.7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00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996.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96.7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8.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84万元。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15.13万元,增长0.76%,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增、街道人员变动等。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15.13万元,增长0.76%,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增、街道人员变动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996.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96.7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96.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 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996.73 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8.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84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996.7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5.13万元,增长0.76%,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增、街道人员变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阳光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199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0.29万元,项目支出146.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较上年增加15.13万元,增长0.76%,具体为:

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2080208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1858.08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142.3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保险调基,本年度医疗保险基数调增;二是人员变动,相应人员定额办公经费增加;三是项目资金增加,三保补助经费资金较上一年度增加20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2.56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47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27.01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增。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0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单位调出人员一次性缴纳职业年金。2080801死亡抚恤2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7.16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6.36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增。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1.03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16.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以及医疗保险基数调增。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2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0.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2210201住房公积金66.84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66.8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通知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由2080208变更到2210201。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1850.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29.99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133.0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保险基数调增、街道办事处人员变动;公用经费120.30万元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6.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定额办公经费增加、工会经费预算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0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024年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5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5.0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35.0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0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00万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9.00万元,下降20.45%,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减少非必要的采购支出。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为 在区委的领导下,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加强对基层各类组织的政治引领和对居民群众的教育引导,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支持和保证本区域政权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优化便民服务,积极发挥服务群众职能;做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提高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履行抓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着力构建“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镇街兜底”的工作格局,实现街道社区党建与新兴领域党建统筹推进、融合共享。街道将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2024年阳光街道办事处选择公开的项目分别是三保补助经费、阳光生活圈小型消防站运转经费。三保补助经费预算金额100.00万元,年度总体目标为:阳光街道2024年三保补助经费,用于弥补街道办公、临聘人员等相关支出。保障街道2024年正常运转,为花溪区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阳光生活圈小型消防站运转经费预算金额为8.00万元,年度总体目标为: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阳光街道微型消防站运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好辖区消防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58.30万元,其中:办公费39.70万元、水费0.60万元、电费13.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维修(护)费4.80万元。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3年同口径预算增加47.55万元,增长44.92%,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动,本年度未统计工会经费及其他弥补运转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227.30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车辆5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4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20.00万元,主要是:办公用品等。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46.44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4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2个,一是(三保补助经费),金额100.0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街道办公、临聘人员等相关支出;二是(阳光生活圈小型消防站运转经费),金额8.00万元,主要用于阳光街道微型消防站运转支出。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附件: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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