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党政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组织人事、人民武装、工青妇等群团的各方面综合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文秘、信访、档案、财务和机关后勤等工作。
2.基层党建办公室(人大政协联络办公室):负责做好区域党建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区域党组织、党员及单位、群众提供各类服务和资源保障;指导街道所属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流动党员接收、管理等事务;负责街道宣传、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科普等工作;对口联系人大、政协、统战、工商联等工作。
3.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城市管理、环境卫生、村镇建设等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指挥调度辖区范围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居(村)民自治活动。
4.公共服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务、中小企业、第三产业、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生态建设、自然资源、扶贫开发等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的协调服务,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开展其他经济活动。
5.公共安全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支持、协助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有争议的民间纠纷和治安案件;负责打击和防范本辖区的“邪教”和反动的宗教势力,以及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辖区信访维稳、网格化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
6.党建服务中心(科技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为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所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面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积极开展党务政策咨询、办理党内有关业务、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受理反映社情民意、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等八大类服务活动。同时,负责辖区科教文体方面服务性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具体承担思想政治教育、科技、文化宣传、远程教育、信息、图书阅览、文艺活动组织、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等任务。
7.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为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所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就业技能培训、协助开展劳动执法检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和康养事业发展、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工作。
8.综治服务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为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所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具体承担辖区治安形势研判报告、大数据治理、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和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协调处置、指导督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落实等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禁毒、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矫正、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保安行业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打假打传、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履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指挥调度处置和“社会和云”平台建设职能。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
9.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街道统计站):为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所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营商环境建设要求,拟订街道产业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协调与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破坏营商环境的相关投诉、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或执法机构对营商环境开展访查评价和规范整治。做好相关经济数据统计、村镇建设等服务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统计的相关工作。
10.退役军人服务站:为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所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协助做好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转接移交工作,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平台,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部门)内设10个处室,下设0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1。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638.53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75.91万元,增长4.86%。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较多,例如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资金66.44万元、贵大南苑边坡崩塌应急处置相关经费10.98万元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38.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8.5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3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23万元,占76.55%;项目支出384.29万元,占23.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638.53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75.91万元,增长4.86%。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较多,例如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资金66.44万元、贵大南苑边坡崩塌应急处置相关经费10.98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8.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91万元,增长4.86%。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较多,例如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资金66.44万元、贵大南苑边坡崩塌应急处置相关经费10.98万元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支出29.99万元,占1.8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支出4.29万元,占0.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支出1,437.94万元,占87.76%;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91.22万元,占5.57%;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支出63.11万元,占3.85%;农林水支出科目支出1.00万元,占0.0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科目支出10.98万元,占0.67%。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945.88万元,支出决算为1,63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几个项目未及时支付,主要为2022年7-9月份花溪区生活垃圾分类资金18.4万元、十字街居委会开设经费20.9万元、棉花关危房整治工作经费7.94万元、巩文工作经费60万元(未拨款金额50万元)、未使用的办公楼租金等。二是本年度街道临聘人员调整,清退计生小组长、计生信息员、接生员,网格人员减少等,故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三是本年度预计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及职业年金未形成支出。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人大事务)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当年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街道办事处未实际支出。
(2)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当年预算为30.5万元,支出决算为29.9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下共有两个项目经费,其中政策性其他专项(巩文经费)按实际情况支出,2022年花溪区新时达基层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经费0.5万元未形成支出。
(3)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1(文化和旅游)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科目。当年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2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街道办事处按实际情况支出。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民政管理事务)08(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当年预算为1,539.53万元,支出决算为1,379.3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5.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几个项目未及时支付,主要为十字街居委会开设经费20.9万元、棉花关危房整治工作经费7.94万元、巩文工作经费60万元(未拨款金额50万元)、未使用的办公楼租金等。二是本年度街道临聘人员调整,清退计生小组长、计生信息员、接生员,网格人员减少,故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2(事业单位离退休)。当年预算为43.06万元,支出决算为22.5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52.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位有退休人员,本年度预算时安排一次性死亡抚恤金额20万元,年末未形成支出,故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当年预算为36.68万元,支出决算为36.0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险调基。
(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当年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街道预计调出的区外人员实际未调出,故未支出。
(8)210(卫生健康支出)04(公共卫生)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当年预算为0.1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街道本年度清退临聘人员接生员,故未形成支出。
(9)210(卫生健康支出)04(公共卫生)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当年预算为130万元,支出决算为51.7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3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街道办事处2022年疫情防控经费虽已发生,但相关票据资料不齐,未及时支付。
(10)210(卫生健康支出)07(计划生育事务)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当年预算为9.9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人社及财政要求,清退计生小组长、计生信息员,故未发生支出。
(11)210(卫生健康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1(行政单位医疗)。当年预算为9.8万元,支出决算为9.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2.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保险调基。
(12)210(卫生健康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2(事业单位医疗)。当年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29.5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5.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保险调基。
(13)210(卫生健康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当年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保险调基。
(14)212(城乡社区支出)0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当年预算为7.9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经费为棉花关危房整治工作经费,由于年底项目支付票据不齐,故未实际支付。
(15)212(城乡社区支出)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当年预算为84.84万元,支出决算为
63.1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4.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下的垃圾分类资金共有两笔,其中《花溪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花溪区财政局 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下达2022年7-9月份花溪区生活垃圾分类资金的通知》下达的18.4万元未使用,故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16)213(农林水支出)02(林业和草原)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当年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7)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6(自然灾害防治)99(其他自然灾害防治)。当年预算为10.9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4.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6.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87.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25万元,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25万元,比上年增加2.13万元,增长100.19%,增加原因是上一年度三公经费未完全支出,本年度按需已完全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5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2.13万元,增长100.19%,增加原因是上一年度三公经费未完全支出,本年度按需已完全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未安排相关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25万元,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5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维修、保险等。2022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年度未安排相关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34万元,比2021年增加22.34万元,增长34.38%,主要原因是街道办事处人员增加且经费标准调增。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辆,其中,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日常工作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及纳入部门决算的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项目支出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307.6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花溪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花溪区财政局、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阳光街道办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资金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6.44万元,执行数63.11万元,完成预算的94.99%。项目自评得分为97.9分。从评价情况看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主要用于办事处辖区范围内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有害垃圾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等。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在成本节约上有一定欠缺。下一步改进措施将继续加大节约力度,做到用最少的资金完成任务。
2.政策性其他专项(巩文经费)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29.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从评价情况看巩文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办事处抓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及时对辖区卫生面貌进行巡查,按时对涉及问题进行整改,组织社区志愿者定期开展文明引导活动,加强重点路段秩序巡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强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努力营造“美好城市共建”良好浓厚氛围。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资金未完全使用完毕。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事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争取做到项目资金预算无偏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2。
(2)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8.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部门整体自评得分为94.4分。从评价情况看按照预期目标已实际完成:1.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决议;2.统筹抓牢党的建设,筑牢基层党建带3.强化基础保障工作,织密兜底民生网;4.推进综合治理和联防,构筑和谐平安网;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部分经费尚未使用完成及巩文工作中对辖区内背街小巷整治不够彻底,未完全达到环境美观。下一步改进措施第一将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资金使用进度,避免资金未及时支付情况发生;第二对于巩文工作未完善之处,将于2023年继续开展背街小巷整治工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3。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的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十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防治的支出。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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