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溪北社区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贵阳市花溪区溪北社区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9-10-12 18:0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能(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三)部门人员构成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二)政府采购情况(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五、专有名词解释六、2019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议、决定;指导和帮助各村、居委会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居民自治;组织协调社区建设工作,制定社区发展规划,指导社区加强民主管理;负责社区党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社区内各类组织、群众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动员社区内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1个,为花溪区溪北社区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33人,在职实有人数26人,其中:事业编制25人,工勤人员1人离休人数 1人,退休人数 16人等。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1、负责开展社区计生卫生服务、民政服务、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法律咨询服务、环境建设等公益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研究建立社区内各类组织和驻区单位相结合、无偿与低偿相结合、社会化与产业化相结合的社会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党务服务和志愿服务。

2、研究拟定社区事务决策听证、监督评议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协商议事机制,指导、协助各类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政策开展工作;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交办、委托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负责维护社区社会稳定、社区治安维护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开展平安社区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社区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研究建立社区维稳工作网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本预算包括本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940.11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0.61万元,上年结转109.5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940.1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370.29万元,项目支出569.82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25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8.7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结转、村居干部工资调增;项目支出增加58.3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社区2018年超收分享社区社会治理专项经费--美丽社区的建设经费等。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94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0.61万元,上年结转109.50万元。较上年增加25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8.7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结转、村居干部工资调增;项目支出增加58.3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社区2018年超收分享社区社会治理专项经费--美丽社区的建设经费等。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40.1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80208)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87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8.53万元(人员经费1,261.09万元,公用经费47.44万元);项目支出569.82万元;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10元,其中:基本支出26.10万元(人员经费26.10万元);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万元(人员经费1.44万元);(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万元(人员经费9.62万元),项目支出本年度未安排预算;(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万元(人员经费24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人员经费0.60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25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8.7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结转、村居干部工资调增项目支出增加58.3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社区2018年超收分享社区社会治理专项经费--美丽社区的建设经费等(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4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0.61万元,上年结转109.50万元。较上年增加257.0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上年结转、村居干部工资调增项目支出增加社区2018年超收分享社区社会治理专项经费--美丽社区的建设经费等(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94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0.29万元,项目支出569.82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257.0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上年结转、村居干部工资调增;项目支出增加58.3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社2018年超收分享社区社会治理专项经费--美丽社区的建设经费等(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70.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2.85万元,公用经费47.44万元。(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5.42万元,较上年减少1.50万元,下降9.70%,减少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或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无。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42万元,较上年减少1.50万元,下降9.70%,减少原因是因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80万元。

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2019年预算数(万元)

绩效目标

1

溪北社区大数据平台

230

建设完善“智慧门牌+实体三维平台+智慧安防可视化平台”于一体的社会治理与服务智能化平台,实现安防系统全覆盖,建设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完成智慧门牌后台系统及APP,人房一体化系统完成网格划分、房屋单体化及各点视频链接,为辖区群众提供网上办事、互动交流、政策宣传等服务。

2

智慧养牛美丽社居创建项目——中铁城·锦溪

50

按照六大工程建设要求,建设一个综合性、多功能的综合服务中心,向小区约2,000户住户提供服务,并辐射周边村民。搭建数据平台,提供数治服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专有名词解释(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点击下载附表:贵阳市花溪区溪北社区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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