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阳市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019年(贵阳市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项 目 | 2018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数(万元) | 2019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调整预算数(万元) |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减变化比率(%) |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 2019年“三公”经费占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 | 备注 |
一、因公出国(境)费 | ||||||
二、公务接待费 | 0 | 0.3 | 我单位为机改后新成立单位,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所必要的支出 | 0.02 |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0 | 3.6 | 我单位为机改后新成立单位,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所必要的支出 | 0.23 | ||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 0 | 3.6 | 我单位为机改后新成立单位,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所必要的支出 | 0.23 | ||
2、公务车购置费 | 0 | 0 | 0.00 | |||
合 计 | 0 | 3.9 | 我单位为机改后新成立单位,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所必要的支出 | 0.25 | ||
说明: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 ||||||
2、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 ||||||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
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 ||||||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 ||||||
6、“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当年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不含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 | ||||||
7、部门“三公”经费无相关支出的,须填“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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