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阳市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019年(贵阳市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发布时间:2020-08-17 14:48:37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19年(贵阳市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项 目 2018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数(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调整预算数(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减变化比率(%)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三公”经费占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 备注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0 0.3
我单位为机改后新成立单位,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所必要的支出 0.02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3.6
我单位为机改后新成立单位,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所必要的支出 0.23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0 3.6
我单位为机改后新成立单位,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所必要的支出 0.23
2、公务车购置费 0 0

0.00
合 计 0 3.9
我单位为机改后新成立单位,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所必要的支出 0.25
说明: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当年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不含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
7、部门“三公”经费无相关支出的,须填“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