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统计局部门财政及“三公”经费预算

2014年统计局部门财政及“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14-04-04 15:40:31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组织开展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区级生产总值,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与此相关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普查数据。

  (四)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区性的统计调查数据,依法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区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和社会舆情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建议。

  (五)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六)协助管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办公室负责人,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承担全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监督乡(镇)、街道办事处使用好上级拨付的统计调查经费。

  (七)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

  (八)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维护统计工作正常秩序。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部门预算包含行政单位“花溪区统计局”和三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花溪区普查中心”“花溪区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花溪区统计执法中队”,由于三个事业单位为为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所以由区统计局统一预算财务管理。

  3、部门人员构成: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概况:

  1、预算收入情况

  2014年花溪区统计局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总额为425.66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

  2014年花溪区统计局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额为42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06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44.89%;项目支出234.6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5.11%。

  (二)部门预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1、公务接待费4.7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支出1.1%;

  2、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支出0.40%;

  3、本年度我局没有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购置预算。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234.6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经济普查、省市年鉴入编及区统计年鉴公报编印、社会管理创新统计调查、月度劳动力调查、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农业统计调查、工业统计调查、固定资产项目统计调查、服务业统计调查、公众安全感调查、城乡住户一体化改革统计调查等方面。其中第三次经济普查为周期性大型普查,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一、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面广是,时间周期长,并且使用新型普查工具PDA进行数据采集。本年经济普查项目预算支出150万元,占总项目支出的63.94%。

  四、部门预算表

1、2014年统计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xls

2、2014年统计局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xls

3、2014年统计局部门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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