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二次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二次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0-12-30 16:3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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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能(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三)部门人员构成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二)政府采购情况(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五、专有名词解释六、2020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能

1.党政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组织人事、人民武装、工青妇等群团的各方面综合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文秘、信访、档案、财务和机关后勤等工作。

2.基层党建办公室(人大政协联络办公室):负责做好区域党建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区域党组织、党员及单位、群众提供各类服务和资源保障;指导街道所属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流动党员接收、管理等事务;负责街道宣传、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科普等工作;对口联系人大、政协、统战、工商联等工作。

3.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城市管理、环境卫生、村镇建设等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指挥调度辖区范围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居(村)民自治活动。

4.公共服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务、中下企业、第三产业、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生态建设、自然资源、扶贫开发等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的协调服务,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开展其他经济活动。

5.公共安全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支持、协助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有争议的民间纠纷和治安案件;负责打击和防范本辖区的“邪教”和反动的宗教势力,以及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辖区信访维稳、网格化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

6.党建服务中心(科技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为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所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面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积极开展党务政策咨询、办理党内有关业务、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受理反映社情民意、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等八大类服务活动。同时,负责辖区科教文体方面服务性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具体承担思想政治教育、科技、文化宣传、远程教育、信息、图书阅览、文艺活动组织、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等任务。

7.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为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所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就业技能培训、协助开展劳动执法检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和康养事业发展、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工作。

8.综治服务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为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所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具体承担辖区治安形势研判报告、大数据治理、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和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协调处置、指导督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落实等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禁毒、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矫正、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保安行业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打假打传、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履行网格化服服务管理的指挥调度处置和“社会和云”平台建设职能。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

9.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街道统计站):为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所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营商环境建设要求,拟订街道产业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协调与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破坏营商环境的相关投诉、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或执法机构对营商环境开展访查评价和规范整治。做好相关经济数据统计、村镇建设等服务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统计的相关工作。

10.退役军人服务站:为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所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协助做好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转接移交工作,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平台,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序号

部门

类型

备注

1

党政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办公室)

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2

基层党建办公室(人大政协联络办公室)

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3

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4

公共服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5

公共安全办公室

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6

党建服务中心(科技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7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8

综治服务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

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9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街道统计站)

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10

退役军人服务站

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止2020年12月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编制人数57人,在职实有人数34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27人,行政退休7人,事业退休5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党工委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的决定、决议、命令。

2.在区委的领导下,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加强对基层各类组织的政治引领和对居民群众的教育引导,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支持和保证本区域政权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3.履行抓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着力构建“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镇街兜底”的工作格局,实现街道社区党建与新兴领域党建统筹推进、融合共享。

4.领导本区域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

5.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街道办事处的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工委的决定。

2.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的授权,在辖区范围内履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职能。

3.着力提升治理能力水平,通过服务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4.按照重心下移、责权一致的原则,推动区级职能部门依法向街道下放职权:辖区设施规划编制和核实参与权;全市性、全区性涉及本街道辖区范围内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的建议权;职能部门综合执法指挥调度权;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权。

5.协同和支持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它的派出机构、延伸机构在本区域内的服务与管理。

6.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和居(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

7.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8.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筑党发[2019]3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科学规范设置街道办事处的通知》(筑编办发[2020]5号)、《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办公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党政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花委办字〔2020〕5号)、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花机编〔2020〕6号)文件精神,依法履行职能。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本预算包括本单位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总收入1,133.52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1.91万元,上年结转201.61万元。部门调整预算总支出1,133.5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864.13万元,项目支出269.39万元。2020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9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5.91万元,主要原因为:因机构改革的原因,社区改为办事处增加行政人员且本年度新招聘工作人员,新增居委会两委委员补助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08.15万元,主要原因是超收分享经费本年度未安排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总收入1,133.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1.91万元,上年结转201.61万元。较上年增加9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5.91万元,主要原因为:因机构改革的原因,社区改为办事处增加行政人员且本年度新招聘工作人员,新增居委会两委成员;项目支出减少108.15万元,主要原因是超收分享经费本年度未安排预算。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1.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总支出1,133.5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101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万元, (2080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068.89万元,(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3万元,(210040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24万元,(2100799)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09万元,(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9.5万元,(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0万元;主要原因为:因机构改革的原因,社区改为办事处增加行政人员且本年度新招聘工作人员,新增居委会两委成员等。

2.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总支出1,13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13万元(人员经费822.01万元,公用经费42.12元),较上年增加205.9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8.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9.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97.70万元;增加的原因为:因机构改革的原因,社区改为办事处增加行政人员且本年度新招聘工作人员,新增居委会两委成员等;项目支出269.39万元,较上年减少108.15万元,主要原因是超收分享经费本年度未安排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总收入1,133.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1.91万元,上年结转201.61万元;部门调整预算总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上年未安排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8.19万元,较上年增加86.42万元,增加的原因为:因机构改革的原因,社区改为办事处增加行政人员且本年度新招聘工作人员,新增居委会两委成员等;卫生健康支出33.33万元,较上年增加5.3万元,增加的原因为:因机构改革的原因,社区改为办事处增加行政人员且本年度新招聘工作人员,新增居委会两委成员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总收入1,133.52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1.91万元,上年结转201.61万元。部门调整预算总支出1,133.5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864.13万元,项目支出269.39万元。2020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9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5.91万元,增加的原因为:因机构改革的原因,社区改为办事处增加行政人员且本年度新招聘工作人员,新增居委会两委成员等;项目支出减少108.1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社会治理常设专项经费本年度未安排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0年基本支出调整预算为864.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2.1万元,公用经费42.1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5.10万元,较上年减少1.11万元,下降16.67%,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或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10万元,较上年减少1.11万元,下降16.67%,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

本年度未安排对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2598.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18.66万元,固定资产679.68万元。本单位机关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本年度未安排重点项目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专有名词解释(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二)部门收入总表(三)部门支出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花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二次调整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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