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清溪社区服务中心2014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花溪区清溪社区服务中心2014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发布时间:2014-03-28 10:37:01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  部门概况

花溪区清溪社区服务中心为区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议、决定;指导和帮助各村、居委会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村(居)民自治;组织协调社区建设工作,制定社区发展规划,指导社区加强民主管理;负责社区党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社区内各类组织、群众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动员社区内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2、负责开展社区计生卫生服务、民政服务、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法律咨询服务、环境建设等公益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研究建立社区内各类组织和驻区单位相结合、无偿与低偿相结合、社会化与产业化相结合的社会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党务服务和志愿服务。

3、研究拟定社区事务决策听证、监督评议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协商议事机制,指导、协助各类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政策开展工作;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交办、委托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维护社区社会稳定、社区治安维护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开展平安社区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社区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研究建立社区维稳工作网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预算单位构成:

清溪社区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协调部、党群工作部、社会事务部(农村管理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便民利民综合服务中心、统计办公室)、群众工作部(政法委、综治维稳工作部)、社区环境部。

(四)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31人,在职实有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 20人,退休人员13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预算收支情况:2014年预算收入为580.55万元,支出预算为580.55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

(1)2014年预算总支出为58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08万元,项目支出115.47万元;

(2)2014年预算“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总支出为7.39万元,占预算支出的1.2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为5.63万元,占预算支出的0.97%;公务接待费为1.76万元,占预算支出的0.30%;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项目总支出为115.47万元;其中:环卫工人劳保0.3万元,环卫工人节假日加班0.9万元,环卫工人节日慰问2.1万元,环卫工人工具用具0.9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6.11万元,基层人民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经费3万、机动经费30万元,教育5万元、医疗卫生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万元、森林防火12.5万元、水利2万元、环境卫生整治35万元、民政6.67万元。

附件:1、2014年区科协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xls

      2、2014年区科协部门收支预算总表.xls

      3、花溪区清溪社区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

花溪区清溪社区服务中心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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