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2、承担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责任。3、指导全区农业生产。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6、依法开展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7、负责动物重大疫病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10、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11、负责扶贫开发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12、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13、负责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14、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15、负责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有关工作。16、协调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导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业等服务业。17、拟订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蔬菜生产的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开发、基地建设、蔬菜加工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蔬菜市场产销信息的收集、统计、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蔬菜生产、经销体系建设;参与蔬菜质量安全工作。18、组织和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农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区农业局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扶贫开发科、综合科、财务审计科;包含17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花溪区植保站(花溪区农药监督管理站)、花溪区果树技术推广站、花溪区农业技术推广站(花溪区种子技术服务站、花溪区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站)、花溪区土肥站(花溪区农村能源环保办公室)、花溪区农业经营管理站、花溪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花溪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花溪区畜牧站(花溪区草地站、花溪区草原监理站、花溪区饲料工业管理办公室)、花溪区水产站(花溪区渔政管理站)、花溪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花溪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花溪区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花溪区农业机械管理站(花溪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站)、花溪区蔬菜技术指导站、花溪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花溪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站、花溪区农产品加工管理服务中心、花溪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中心、花溪区农业执法大队。本部门预算包含行政单位“花溪区农业局”和17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于17个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由区农业局统一预算财务管理。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4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行政工勤2人),下属事业编制132人;在职实有人数11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11人;行政离退休人员13人,事业退休人员79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预测及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的统计、动态分析、宣传教育和经验交流工作,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工作、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扶贫开发综合性文件。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区农业生产。加强农产品产需调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改善;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发展农业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负责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计划拟订、审核立项及跟踪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土地出让金用于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负责项目规划拟定、实施方案审查及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四)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通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申报或推荐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依法开展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的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渔船、渔具、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七)负责动物重大疫病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信息服务。
(十)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督,对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加工许可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一)负责扶贫开发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拟订中央、省、市下达的各类扶贫资金与项目的分配方案,负责扶贫资金使用与项目的备案审核、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和检查验收。
(十二)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承担区外帮扶我区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农业行业技术工人等级考核与初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村干部、农业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专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农民技术职称评定报批工作。
(十四)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山草坡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草食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十五)负责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有关工作。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和监督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产业的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六)协调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业等服务业。
(十七)拟订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蔬菜生产的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开发、基地建设、蔬菜加工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蔬菜市场产销信息的收集、统计、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蔬菜生产、经销体系建设;参与蔬菜质量安全工作。
(十八)组织和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建议,并协调相关事项;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参与农村社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相关工作。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农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17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04.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99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6175.34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056.09万元,项目支出2119.25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131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预拨成果奖和目标奖、职工工资及公积金调增;项目支出增加1046.9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区新农村建设项目、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防控及农业园区建设资金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17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04.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99万元。较上年增加1310.2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26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预拨成果奖和目标奖、职工工资及公积金调增;项目支出增加1046.9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区新农村建设项目、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防控及农业园区建设资金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175.3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48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5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74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0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2万元,(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1767.85万元,(213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5万元,(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128.52万元,(2130108)病虫害控制支出59.42万元,(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20万元,(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106万元,(2130112)农业行业业务管理支出4万元,(2130119)防灾救灾30.96万元,(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支出10万元,(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0.7万元,(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2905.27万元,(2130110)执法监管支出2万元,(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533.84万元,(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2万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1万元,(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19.86万元,(21214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220.99万元,(2296099)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6.09万元(人员经费951.77万元,公用经费104.32元),基本支出增加26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预拨成果奖和目标奖、职工工资及公积金调增;项目支出2119.2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46.9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区新农村建设项目、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防控及农业园区建设资金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17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04.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99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6175.34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056.09万元,项目支出2119.25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131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预拨成果奖和目标奖、职工工资及公积金调增;项目支出增加1046.9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区新农村建设项目、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防控及农业园区建设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590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6.09万元,项目支出3848.26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26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预拨成果奖和目标奖、职工工资及公积金调增;项目支出增加778.3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区新农村建设项目、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防控及农业园区建设资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56.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1.77万元,公用经费104.32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6.9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85万元,下降5.03%。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4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3万元,下降40%。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6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55万元,下降3.41%。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220.99万元,较上年增加268.5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资金以及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特新农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4.32万元,较上年增加40.67万元,增长63.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基数调增,办公业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040.99万元。)
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预算数(万元) |
绩效目标 |
1 |
花溪区对外帮扶望谟县资金 |
150 |
2019年贵阳市助推望谟县4个贫困乡(镇)摘帽,30个贫困村出列,1.2万人脱贫 |
2 |
长顺县代化镇对外帮扶项目资金 |
120 |
助推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增长,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实现“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帮扶地区可持续发展。 |
3 |
镇宁县对外帮扶项目资金 |
100 |
助推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增长,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实现“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帮扶地区可持续发展。 |
4 |
2019年富美乡村示范建设 |
100 |
2019年花溪区完成3个富美乡村示范点建设,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六个小康行动计划”,促进“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 |
5 |
花溪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经费 |
220.99 |
实现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 |
6 |
花溪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
60 |
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具体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量化改革、规范股权管理等内容,全区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4万户。 |
7 |
花溪区农村卫生厕所建设 |
200 |
按照任务分解,2018-2019年完成完成1700户农户卫生厕所、95座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建设改造任务。 |
8 |
花溪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 |
1000 |
调减低值农作物,种植高效经济农作物,推动我区农业向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产业化、特色化、绿色化、配套化、标准化、高效化转化,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
9 |
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
90 |
减少了病害猪对环境、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 |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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