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拟定贯彻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协调推动和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2.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相关事宜;指导和协调民族宗教重大节庆活动。
3.做好民族成份的变更初审、报批工作;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民族宗教事务中的重要事项,重大事件;参与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稳定工作;防范利用民族关系、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4.参与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专项经费的分配和管理;调查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分析、汇总有关工作动态与信息,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推进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5.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事项,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6.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在宗教界开展爱国爱教、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负责办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需要由政府解决的相关事务和行政许可监管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承办宗教工作队伍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8.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组织、指导开展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和出版工作。
9.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运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及下属1个二级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局机关;全额事业单位1个,为花溪区民族古籍办公室。其中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内设2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业务科。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单位)预算为汇总预算,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即为局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单位及所属单位总编制11人,包括行政编制5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全额事业编制6人。截至2023年12月编制内实有人数10人,其中行政岗5人,机关工勤1人,全额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7人;不占用编制享受事业人员工资待遇1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1)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九进”活动纵深开展,打造“四融齐聚力 锦绣满花溪”创建品牌,以“1+4+N”的创建模式(即1个区级教育基地、4个民族乡教育基地、N个示范点)形成创建示范廊、带、群。依托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等载体,开展一批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文化演出活动,通过实事建设、宣传引领不断增强辖区群众的“五个认同”意识,为花溪区高质量发展凝聚团结奋进的力量。
(2)推进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和巩固少数民族村寨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带动当地的农业、旅游业、资源开发利用等行业的发展,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为花溪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助推农业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打下良好基础。
(3)积极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活动。对高坡乡摆龙村13户脱贫户实施结对帮扶,通过帮扶活动改善建档立卡户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困难群众增收渠道,提高建档立卡户自我发展能力,持续推进精准帮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积极推动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建设,规范宗教场所管理。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单位无所属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62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4.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624.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62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24.5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98万元,农林水支出2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万元。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508.98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民贸民品贷款贴息减少434.3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74.64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508.98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民贸民品贷款贴息减少434.3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74.6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62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4.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98万元,农林水支出2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24.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98万元,农林水支出2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624.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08.98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民贸民品贷款贴息减少434.3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74.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基本支出294.62万元,项目支出329.88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38.05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增加预算,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547.03万元,主要是上级资金下达资金减少,本级专项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2024年人员经费279.26万元,较上年增加38.84万元,公用经费15.36万元,较上年减少0.7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按照年初预算批复数公开;符合规定在部门预算中列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的,按批复公开。
如果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安排的,请写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说明公务用车保有量情况,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3万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50万元,其中下达高坡乡200.5万元,下达黔陶乡49.5万元。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详见附表13。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详见附表14、15。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15.36万元,其中:办公费9.8万元、差旅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费3.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5万元。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3年同口径预算减少0.79万元,下降4.89%,主要原因是应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而压减的机关(机构)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19.37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0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4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3万元,主要是:完成国产电脑替换工作等。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29.88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4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2个,一是(民族团结创建经费),金额1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工作,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全区范围内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工作;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费),金额8万元,主要用于聚焦聚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加强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厚植各族人民心灵深处,助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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