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科学技术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贵阳市花溪区科学技术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5-03-07 10:29:46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并实施全区科技工作发展规划、计划,推动科技进步创新;推进科教兴区战略实施;负责起草全区科技工作规范性文件;协调管理全区各领域的科技工作,优化科技资源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2.组织开展和实施国家、省、市、区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技术攻关项目;负责统筹协调应用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工作,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协助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和管理本区承担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导区相关单位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提出科技成果推广和技术市场管理的政策建议。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产学研结合相关政策,提出科技成果推广政策建议,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4.拟订科技成果奖励和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区人民政府相关科技成果展示的有关会议,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申报、推广、转化和评奖工作,负责科技保密和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管理的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6.制定科普规划、政策宣传培训规划,开展科技政策规章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

7.组织制定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负责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科技型企业开展区域化合作、国际化经营。负责科技招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进步目标体系,组织开展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和评估工作,负责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总结和表彰工作,指导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科技管理工作。

9.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花溪区科学技术局由局办公室、科技科两个内设科室和全额事业副科级事业单位生产力促进中心组成。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因本部门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局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贵阳市花溪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四)部门人员构成: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总编制10人,包括行政编制 5人、全额事业编制5人,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目前实有在职在编人数9人(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7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1.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中心任务,提升全区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全区科技创新工作,将紧紧围绕贵阳市在国家创新型城市排名提升积极担当、主动作为,聚焦国家创新型城市指标体系,围绕提升创新治理力、原始创新力、技术创新力、成果转化力和创新驱动力,不断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整合的创新体系,着力提升花溪区区域创新能力和水平。

2.以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激发全区创新发展活力。科技创新,关键就是抓好创新型企业的全面发展,下步,我局将加强“千企面对面”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摸清区域内企业创新需求情况,强化科技招商力度,全面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引育和培育服务工作,做好梯次培育、分类指导、精准服务,着力提升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质量和群体规模。

3.以创新平台建设为依托,推进各类资源要素聚焦。切实搭建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科技创新示范、科技创新研发、科技“双创”孵化等科技平台,鼓励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一批整合科技研发、创新孵化、中试熟化、创业融资、创业培训等功能的科创平台。

4.以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为动力,推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发挥好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建立健全优化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机制,加大对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的激励,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完善重点企业研发服务机制,进一步指导帮助辖区企业规范研发投入,形成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以金融和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5.以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为源泉,打造科技创新集聚新高地。充分发挥花溪高校聚集的优势,用好用活《 花溪区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及《花溪区关于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若干措施(试行)》等政策保障措施,深化花溪各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产学研用”的机制,着力提升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我区的转化,以成果转化汇聚,更好更多地吸引各类高校、科研院所各项科技人才聚集,发挥科技创新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6.以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为源泉,打造科技创新集聚新高地。充分发挥花溪高校聚集的优势,用好用活《 花溪区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及《花溪区关于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若干措施(试行)》等政策保障措施,深化花溪各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产学研用”的机制,着力提升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我区的转化,以成果转化汇聚,更好更多地吸引各类高校、科研院所各项科技人才聚集,发挥科技创新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212.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2.2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212.2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212.2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12.25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中:科学技术支出1107.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60101)行政运行161.73万元,(206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1万元,(20604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28万元,(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917.5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4.8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5万元,(2101199)其他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8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4.3万元。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减少535.96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减少。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减少535.96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212.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2.2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 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2.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212.25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107.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212.25万元,2025年预算减少535.96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5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21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65万元,项目支出945.6万元。较上年减少53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7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553.7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5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6.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2.55万元,公用经费14.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数量相比上年减少,车辆运维费相应降低。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2.84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32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2.52万元。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预算数增加。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无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2025年部门总体资金情况:资金总额1212.2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52.55万元,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14.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45.6万元。

部门年度总体目标:1.抓好企业创新发展,建立创新梯队。一是瞄准创新短板,以达沃斯光电、航宇电子科技等现有产业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联动区内外高校院所、企业,部署一批能出产品、能做市场验证的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为企业招引、项目落地,提供创新能力转化快速支撑。二是围绕“一主一特”产业,联动工信、商务、园区等部门,以产业龙头骨干企业为主,对标企业研发项目、研发投入和知识产权等,深度挖掘现实难题、潜在需求和未来诉求,建立科技型企业创新梯队培育库,帮助企业提升创新及创新管理能力,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小企业。三是以政策为链接,加强上下联动、跨部门联动、全方位联动,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支撑创新发展。 2.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激活不竭动能。一是完善成果转化推进体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要以人才为核心,科研侧创新供给为方向,企业侧市场需求为导向,平台支撑、中介服务、园区落地、金融赋能四位一体,服务保障重大科研载体成果转化项目加速落地。以实施科技成果引育、项目落地攻坚、公共平台建设、成果孵化提质、转化队伍建设、科技金融赋能等为抓手,不断提升全区科技成果转化活跃度和技术转移能力。二是提升科技成果供给质量。要大力推进产业园区创建和实验室建设等工作,结合贵大等高校资源使科研重器成集群发展之势。大力引育高素质创新人才,与产业平台通力协作,进一步加大力度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领军型团队、优秀青年人才,加快构建人才发展雁阵格局,着力打造创新人才蓄水池。支持企业高水平技术攻关,壮大科技企业梯队,大力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等单位承担国家级、省级科研攻关项目,攻关“卡脖子”难题,加快形成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的重大突破。3.创新联动服务机制,盘活智力资源。一是依托区内高校、院所等各类创新平台,优化我区各类人才工作落地、生活落地政策,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发挥花溪宜居、宜业的环境、区位优势,以开放的姿态,以人才生活在花溪、科研在花溪,工作在贵阳贵安的大格局,支撑全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二是大力推动花溪区主特产业与大学城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发展,形成产业与教育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应重点制定和完善校地合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在资源配置上注重平衡高校与企业的需求,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方式促进双方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利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 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14.1万元,其中:办公费9.9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比2024年同口径预算减少0.9万元,减少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和维修(护)费减少。

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4.77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2辆,无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5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三)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5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2个,一花溪牛肉粉及其关联产品研发,金额50万元,主要用于对花溪牛肉粉及关联产品进行研究和现代化建设,提升花溪牛肉粉的品质;二是人才引进项目,金额5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引进人才的企业在人才的带领下更好的发展。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附件:2025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表(科技局).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