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科学技术局(花溪区知识产权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并实施全区科技、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计划,推动科技进步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科教兴区战略实施;负责起草全区科技工作规范性文件;协调管理全区各领域的科技工作,优化科技资源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2、组织开展和实施国家、省、市、区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技术攻关项目;负责统筹协调应用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工作,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协助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和管理本区承担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导区相关单位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提出科技成果推广和技术市场管理的政策建议。
3、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进工作。强化高新技术产业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促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工程;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负责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负责编制和实施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产学研合作基地、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基地建设计划,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4、负责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推广工作。牵头拟定科技促进农业发展的规划与措施,组织实施农业科技计划,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开展以科技惠民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5、负责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与服务工作。牵头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规划与政策,负责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开展以民生为重点的科技惠民工作,推动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促进社会发展。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产学研结合相关政策,提出科技成果推广政策建议,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7、拟订科技成果奖励和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区人民政府相关科技成果展示的有关会议,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申报、推广、转化和评奖工作,负责科技保密和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管理的工作。
8、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牵头开展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管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9、统筹协调和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专利管理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协调和指导重大专利技术的实施,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指导列入全区有关计划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专项管理工作。联系、指导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工作,负责辖区非职务发明人专利资助、奖励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与金融结合,促进专利信息传播和利用,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11、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培训规划,开展科技、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
12、组织制定对外科技(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负责科技(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与交流。统筹协调全区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专利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涉外侵权处理以及交流活动。指导科技型企业开展区域化合作、国际化经营。负责科技招商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进步目标体系,组织开展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和评估工作,负责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总结和表彰工作,指导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科技管理工作。
14、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地震防震减灾综合管理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构成、经费来源和人员编制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及经费来源 |
人员构成(人) | |||||
总编制人数 |
在职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 |
工勤 |
离退休 | |||
|
合计 |
|
16 |
12 |
6 |
6 |
|
7 |
1 |
贵阳市花溪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 |
行政 |
7 |
6 |
6 |
|
|
7 |
2 |
贵阳市花溪区防震减灾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 |
3 |
2 |
|
2 |
|
|
3 |
贵阳市花溪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 |
6 |
4 |
|
4 |
|
|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花溪区科学技术局(花溪区知识产权局)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总额为2884.3万元,其中:基本收入210.3万元,占总收入7.29%,专项收入2674万元,占总收入92.71%。
2、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花溪区科学技术局(花溪区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支出为28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3万元,占总支出7.29%;项目支出2674万元,占总支出92.71%。
基本支出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7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6.1万元。
项目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25万元、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2649万元。
(二)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1、公务接待费1.5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支出0.052%;
2、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5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支出0.088%;
3、本年度我局没有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购置预算,特作说明。
4、因我局为2015年新设立单位,因此2014年度没有“三公”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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