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行政办公区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护和保养,园林绿化、会务服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等。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财政拨款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我单位人员编制数为事业编制14人、实有在职事业人员14人,退休事业人员6人,退休参公人员3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我单位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3352633元,预算支出经费为13352633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52633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633元,专项支出12000000元。
2、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收入为财政拨款占100%,无其他经营收入来源。
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基本支出预算13352633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保等,其中8500元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办公业务经费12396元,无公务接待经费。
专项支出120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中心的物管费、电费、水费、临时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电视电话会议室光纤网络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行政中心公共会议室会场正常运转费用及行政中心维修维护改造等。
(3)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5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费用8500元,公务接待经费为0。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5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费用8500元,公务接待经费为0,2015年与2014年相比同期无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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