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花溪编委办预算文字说明

2017年花溪编委办预算文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09 15:40:04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花溪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区委所属行政单位,列入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正科级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区直各部门和乡(镇)执行;研究拟定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拟定报批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报批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参与研究起草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

  (三)审核和协调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及职责划分;协调区委各部门和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直机关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划分;指导区与乡(镇)的职责划分。

  (四)审核管理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审核报批区、乡(镇)党政领导职数和股级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限额;分配下达区直机关各部门和乡(镇)的人员编制总额。

  (五)审核管理区人大、区政协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研究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和人员结构比例;审核报批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报批区直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审批乡(镇)所属股级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指导、协调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各类民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和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承担指导全区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验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情况,查处违规行为;负责指导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统计和网络建设。

  (八)建立和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控编补员审批制度及人员编制年度使用计划。监督各部门、各单位按《编制使用审批表》申请办理补充人员的调配、派遣、招工、录用和公费医疗手续,防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膨胀。

  (九)监督检查各级执行机构编制情况,查处违规行为;负责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核发、年审、换证及统一代码标识的赋码工作。

  (十)承担统一发放工资的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的审核工作;负责区直机关目标管理奖金发放人数的审核工作。

  (十一)统一监督管理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印章的制发和废止印章的收缴、销毁工作。

  (十二)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建设;组织指导机构编制理论研究;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分析、资料整理汇编、信息宣传、业务培训及计算机网络建设。

  (十三)承担全区中文域名的注册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及省、市编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编委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加强办公室的内部管理,规范内部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参与本单位组织的相关机构编制调查和机改试点的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目标管理、文电处理、信访议案、政务公开及综合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草拟综合性文件,做好文件、公文、函件和相关文秘材料的拟定、收发、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和归档工作;负责本办机关的机构编制、财务、干部人事、劳资福利、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单位资产和办公用品的登记、使用管理,以及车辆的管理、维修、调度等工作;负责相关会议的筹备、组织及服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起草,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做好考勤考绩管理、卫生管理、机关安全及报刊、信件的收发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业务科

  研究拟定全区党、政、群(含人大、政协机关及检、法系统)和全区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区党、政、群(含人大、政协机关及检、法系统)、乡(镇)和全区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指导、协调区、乡(镇)各部门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分配下达区直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审批下达区、乡(镇)各部门及其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计划和《编制使用审批表》;负责办理人员上下编、机构编制统计分析、在编享受医疗保险、目标管理奖金发放人数的审核等日常业务工作;负责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本办计算机网络维护工作及业务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负责拟定业务工作的信息;负责中文域名的注册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申请更换印章的名称审核以及制发和废止印章的收缴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督查科(区编委督查室)

  督促检查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有关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情况;督促检查上级批准的重大改革方案的实施情况;督促检查机构限额、编制数额和领导职数配备的执行情况;对督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和办法;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参与区级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统一发放工资的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的审核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证》的核发、年审和换证工作;参与机构编制管理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调研工作;完成区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工、青、妇等组织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负责相关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编委办公室行政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区编委督查室机构编制专职督查员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

  机关工勤人员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核定编委办预算经费:186.18万元,与2016年比较增加了15.23万元,增长8.9%,主要是调进人员工资增加等。

  2、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161.18万元,与2016年比较增加13.44万元,增长9.0%,主要是调进人员工资增加等。(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机关运行费安排情况

  2017年贵阳市花溪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万元,比2015年增加0.78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保障金增加。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工商业联合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4)专项经费25万元。比上年增长1.69元,主要是增加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经费。

  3、“三公经费1.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0.85万元(含专项工作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上级部门、乡镇、兄弟区县市工作接待)。比2016年减少2.68万元,下降66.5%,主要是接待减少,公车运行费减少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012801:指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行政运行。

  (十八)2012802:指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十九)2100501: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

  。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区机构编制管理经费2万元。

  2、政务和公益域名管理经费3万元。

  3、网络红页管理经费2万元。

  4 、事业单位管理经费经费10万元。

  5、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经费3万元。

  6、经开区机构编制管理经费5万元。

  六、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2017年花溪区编委办预算收支情况表

  花溪区编委办

  20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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