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贵阳市花溪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19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承担调节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职责;负责起草工业和信息化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规范性文件及报备工作,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推进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相关问题,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的融合,组织开展工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2、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相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工业企业煤、电、油、运调度和协调保障工作;协调电力调度,推进电力需求协调管理工作;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参与铁路运输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信息通信应急协调工作,参与产业损害调查工作。
3、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和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全区技术改造管理和资金安排工作;负责重点工业产业项目协调管理,组织工业行业投资,管理区级工业技改项目资金;承担工业、信息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减免税资料收集初审及上报工作。
4、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省、市、区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及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技术创新体培育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
5、负责工业行业管理;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及配套产业的发展;推进产业协作配套及服务外包;推进区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工业发展政策措施,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大数据产业、现代制造业等重点产业的培育发展;负责信息化产业行业管理。
6、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推动企业上市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及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管理国家、省和市财政下拨的扶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资金。
8、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和应用工作;组织拟订区大数据的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
9、负责统筹数据资源建设、管理。统筹政务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10、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政务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开放,促进大数据与政务服务融合应用,统筹推进“数智贵阳”建设。
11、负责研究拟订全区大数据、信息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开展大数据发展应用政策研究,提出推广应用、优化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
12、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大数据融合应用。指导协调推进大数据与“四个融合发展”(与实体经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协调通信业发展;促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13、负责全区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统计工作。推动大数据、信息化等方面的新技术 、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统筹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大数据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大数据产学研用结合。负责除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及电子信息制造业外的相关信息化和大数据工作。
14、负责数据中心规划建设与集约利用。统筹协调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参与全市统一的大数据平台“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建设管理。联系在区电信运营企业有关工作。
15、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省、市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提出大数据、信息化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的建议;拟订区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报区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16、承担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大数据、信息化领域相关企业参与重大交流合作活动,组织和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区域化合作,指导大数据、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17、负责大数据、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信息化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区大数据、信息化人才教育工作。
18、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花溪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及下属2个二级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局机关;全额事业单位2个,为花溪区区中小(民营)企业服务中心、花溪区大数据产业服务中心。其中贵阳市花溪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工业经济科、大数据发展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总编制30人,包括行政编制 8人、全额事业编制22人。目前编制内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人员2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1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工业发展方面
按照市要求推进工业倍增计划实施,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构建现代工业发展体系,坚持以绿色、低碳、循环为目标导向,引导约束增量企业引进和存量企业改造,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全面发展,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特征污染物削减计划,推进工业企业环保红黄牌警示管理制度建设。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鼓励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和“用能超限”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切实推进行业企业循环发展,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效率。主要做好五个强化:
1、强化目标监测;2、强化问题解决;3、强化项目管理;4、强化招商引资;5、强化企业培育。
(二)大数据发展方面
我区按照省市大数据发展的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加快建设数字贵州的意见》《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实施“万企融合”大行动打好“数字经济”攻坚战方案的通知》《中共贵阳市委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做大做强数字经济的意见》等精神,围绕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工作要求,进一步研究明确今后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主要体现在9个实施工程方面:
1、实施数字经济总部工程;2、实施政策资源要素保障工程;3、实施项目支撑引领工程;4、实施数字基础网络工程;5、实施企业成长培育工程;6、实施招商引智工程;7、实施“千企融合”工程;8、实施大数据应用场景示范工程;9、实施数据开放共享工程。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319.0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4.585万元,上年结转674.485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3319.0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449.99万元,项目支出2869.08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119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6.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231.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预算安排经费及项目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31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4.585万元,上年结转674.485万元。较上年减少119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6.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231.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预算安排经费及项目减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19.0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150501)行政运行393.06万元,(215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198万元,(2150510)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37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03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8.9万元,(2240106)安全监管5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2.59万元,(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4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99万元(人员经费422.51万元,公用经费27.48元),较上年增加36.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增加;项目支出2869.08万元,较上年减少1231.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预算安排经费及项目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1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4.585万元,上年结转674.485万元。较上年减少1194.7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预算安排经费及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331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99万元,项目支出2869.08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36.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增加;项目支出2869.08万元,较上年减少1231.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预算安排经费及项目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9.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2.51万元,公用经费27.4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7万元,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7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48万元,较上年增加12.29万元,增长80.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产生的。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152.593万元。
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预算数(万元) |
绩效目标 |
1 |
工业发展及大数据建设运营经费 |
2152.593 |
进一步推动发展实体经济工作,做好企业培育。 |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及二级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19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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