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4-12-16 15:08: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4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第一条  编制并执行各办事处财政预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区财政局的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规范、科学、准确编制中心分局、各办事处财政预决算,组织执行各办事处的财政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按法定程序办理预决算调整,接受区人大和上级财政机关的监督,对各办事处财力进行综合平衡,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第二条  落实国家涉农补贴补助政策。承担各类补贴、补助的管理和发放。负责农户补贴信息及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审核、统计、上报,负责补贴资金录入、公示、核查,负责农户补贴存折或银行卡发放与管理,受理农民对有关补贴的查询或信访等基础性工作。建立责任明确、上下协调、管理有序、操作规范的惠农资金补助管理新机制,夯实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的基础,本着“方便群众、保证安全、渠道畅通、提高效率”原则,将涉农补贴补助资金统一通过“一折通”方式及时、准确发放到农户。

第三条  协调组织收入。抓好税源培植和管理工作,努力扩大财源,组织协调各办事处财政收入管理,组织协税护税工作,负责管理各办事处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第四条  负责管理中心分局、各办事处资产和债权债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登记、保管等制度。对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设立资产管理台账进行登记;按照部门预算,严格监管新增固定资产;严格按照报批和资产评估制度处置固定资产;资产经营收入或拍卖、处置收入纳入法定账簿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缴区财政;加强和完善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协助各办事处建立村居债权债务数据库,对债权债务增减变更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清结债权,采取多种形式清理化解债务,杜绝不良债务,严格控制新债发生。

第五条  负责中心分局、各办事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健全财政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及财政收支报表体系,建立定期财政收支分析制度,加强当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指导和监督,规范财务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条  负责涉农及其它专项建设资金监管。负责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专项建设资金监督管理,跟踪、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掌握监控资金运行,加强效果分析,及时汇报情况和反馈信息,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监督管理政府投资或参与投资的项目资金。

第七条  承担农村综合改革日常工作。参与制定各办事处农村综合改革计划;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债务化解、土地流转制度等改革,承担各类改革中的财政管理责任;负责组织村(居)财政财务人员培训。

第八条  村(居)级财务业务指导。负责辖区内的村(居)级财务检查,加强村(居)级资金使用和财务核算监管;配合各办事处指导村(居)级组织村(居)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工作,定期公布村(居)级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有1个预算单位,即本级财政全额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共有总编制19人,全额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人数16人,其中:事业人员15人,参公事业人员1人,退休5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主要工作任务主要分为以下八项:编制并执行各办事处财政预决算;落实国家涉农补贴补助政策;协调组织收入;负责管理中心分局、各办事处资产和债权债务;负责中心分局、各办事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涉农及其它专项建设资金监管;承担农村综合改革日常工作;村(居)级财务业务指导。工作目标为按照单位工作职责完成各项工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各项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为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2024年本单位调整预算总收入33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6.00万元。单位预算总支出33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00万元,项目支出35.00万元。2024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4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3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1名,一次性退休补贴、职业年金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64.9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村财乡代管村用”购买服务合同截止到7月底,按照合同约定支出34.99万元,故比上一年度全年收支数少。二是本年度无选派贵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工作经费收支。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4年本单位调整预算总收入33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6.00万元。2024年总收入较上年减少43.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6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村财乡代管村用”购买服务合同截至7月底,按照合同约定支出34.99万元,故比上一年度全年收入数少。二是本年度无选派贵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工作经费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4年本单位调整预算总支出366.00万元。其中,2010650事业运行支出242.97万元,较上年减少17.64%,主要原因:在基本支出中,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由“2010650”更换到“2210201”科目核算,涉及21.91万元。在项目支出中,一是本年度“村财乡代管村用”购买服务合同截止到7月底,按照合同约定支付1-7月经费,少于上一年度全年支付数;二是本年度无选派贵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工作经费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34万元,较上年增加73.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退休,一次性退休补贴支出、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4.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退休,养老保险支出减少。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81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123.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退休,职业年金支出增加。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30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46.90%,主要原因是将上年度“2101101”科目调整至“2101102”科目且保险调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7万元,较上一年度减少3.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退休,工伤保险支出减少。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1.91万元,上一年度无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由“2010650”更换到“2210201”科目核算,支出21.9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本单位调整预算总收入33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6.00万元。单位预算总支出33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00万元,项目支出35.00万元。2024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4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3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1名,一次性退休补贴、职业年金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64.9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村财乡代管村用”购买服务合同截至7月底,按照合同约定支出34.99万元,故比上一年度全年收支数少。二是本年度无选派贵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工作经费收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00万元,项目支出35.00万元。2024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4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3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1名,一次性退休补贴、职业年金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64.9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村财乡代管村用”购买服务合同截止到7月底,按照合同约定支出34.99万元,故比上一年度全年支出数少。二是本年度无选派贵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工作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1.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5.20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20.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一次性补贴及职业年金支出增加、保险调基等。公用经费15.80万元,较上年增加1.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8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0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8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本单位2024年总体资金为336.00万元,其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35.00万元。单位绩效目标为完成中心分局各项业务工作,保障分局日常运转,按时有序开展“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继续以一丝不苟、严谨负责的态度完成四家街道办事处、中心分局的财务管理工作,认真按时完成预算、调整预算、决算工作。按绩效目标有序监督项目资金的拨付。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2024年度本单位只有一个预算批复项目,故公开一个,即“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经费项目,详见附表。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属于非行政(参公)单位,单位机构运行经费15.8万元,主要内容是办公经费(电费、邮电费、办公耗材、印刷品费、日常维修费等)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车加油、保险、维修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今年我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75万元,其他采购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国有资产合计0.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单位机关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5.00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无重要项目。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保险。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件:

          花溪区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公开套表(社区中心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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