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汇总)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3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会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财政税收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乡镇(社区)财政体制。
3.推进拟定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承担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区级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上级下达彩票资金。
5.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6.根据区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建议。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参与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
10.负责全区所属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监督管理。
11.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12.负责涉农补贴发放、维护农民补贴网运行;加强和指导村级财务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由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机关及下属5个二级事业单位构成,具体情况是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贵阳市花溪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贵阳市花溪区基层财政管理局)、全额事业单位3个(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贵阳市花溪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局本级机关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预算国库科、行财社保科、综合国资科、经建农财科。
因二级事业单位贵阳市花溪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贵阳市花溪区基层财政管理局、贵阳市花溪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无独立财务核算,其部门预算并入局机关预算。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独立编制预算,上报局机关进行汇总,形成本部门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至2023年11月,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总编制77人,包括行政编制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1人、全额事业编制30人。实有人数92人,其中在职人员63人(行政在职15人,工勤人员1人、参公事业在职21人、事业在职26人)、退休人员29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是千方百计弥补收入缺口。针对税收收入存在缺口,千方百计挖掘税收。加强税收收入征收,持续加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持续抓好强征管系列措施,努力实现税款增收。
二是多措并举强化财力保障。强化“四本”预算统筹、强化增量与存量资源统筹。同时,做好专债项目、一般债项目谋划工作,认真谋划一批提升城市功能、优化片区的重点领域项目,着力补短板、促发展。积极争取新增一般债等资金解决部分应安未安的公益性资本性支出项目,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压力。
三是财力保障突出重点。坚决服从服务于党的国家事业大局,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将财政资金的投向聚焦到党的二十大明确的经济建设、教育科技、人才支撑、文化事业、医疗卫生、民生福祉、生态文明、安全稳定等重点领域当中。
四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杜绝无预算支出,努力增收节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及时清理、甄别和收回项目执行慢的资金,对执行条件发生变化、难以执行的预算,调剂用于其他急需资金支持的项目。清理临聘人员支出等超范围、超标准支出。在具体项目执行中非必要不提高支出标准,不得随意提标扩面。
五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用好绩效评价指挥棒,重点关注资金使用效益,尤其是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发挥的作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倒逼主管部门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六是坚决防范隐性债务风险。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铺摊子,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程序,决策评估未通过,一律不得安排预算资金。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预算包括本级及二级单位预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7.59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597.5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284.09万元,项目支出313.5万元。2023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14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6.75万元,主要原因是目标考核奖发放方式调整及增加了死亡一次性抚恤金,项目支出增加21.26万元,主要原因是“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经费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7.59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59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4.09万元,项目支出313.5万元。2023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14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6.75万元,主要原因是目标考核奖发放方式调整及增加了死亡一次性抚恤金,项目支出增加21.26万元,主要原因是“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经费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97.5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
2010601款:本年度支出预算705.05万元,较上年度的653.18万元增加51.87万元,主要原因是目标考核奖发放方式调整。
2010602款:本年度支出预算30.42万元,较上年度16.26万元增加14.16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中心分局增加工作经费。
2010606款:本年度支出预算93.55万元,较上年度的110.97万元减少17.4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经费等项目。
2010607款:本年度支出预算47.63万元,较上年度59.83万元减少12.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平台运维服务费减少等。
2010650款:本年度支出预算299.1万元,较上年度的255.39万元增加43.7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经费等。
2010699款:本年度支出预算66.96万元,较上年度的73.8万元减少6.84万元,主要原因是花溪区税源培育调查编制经费等项目减少。
2080501款:本年度支出预算163.76万元,较上年度的127.7万元增加36.0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次性死亡抚恤金等。
2080502款:本年度支出预算12.3万元,较上年度的19.85万元减少7.5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一次性补贴减少。
2080505款:本年度支出预算98.17万元,较上年度的55.66万元增加42.5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2080506款:本年度支出预算10万元,较上年度的14.25万元减少4.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101101款:本年度支出预算49.66万元,较上年度的44.7万元增加4.96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2101102款:本年度支出预算14.5万元,较上年度的16.6万元减少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101199款:本年度支出预算2.49万元,较上年度的1.39万元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
2130799款:本年度支出预算4万元,较上年度的0万元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信息化系统运转与维护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4.09万元,项目支出313.5万元。2023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14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6.75万元,主要原因是目标考核奖发放方式调整及增加了死亡一次性抚恤金,项目支出增加21.26万元,主要原因是“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4.09万元,项目支出313.5万元。2023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14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6.75万元,主要原因是目标考核奖发放方式调整及增加了死亡一次性抚恤金,项目支出增加21.26万元,主要原因是“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4.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1.92万元,公用经费82.1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69万元,较上年增加0.14万元,上升5.49%,增加原因为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4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增加0.14万元,具体内容为相关部门到花溪区开展专题调研。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5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等。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一是千方百计弥补收入缺口。二是多措并举强化财力保障。三是财力保障突出重点。四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五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六是坚决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的重点项目是:一是“信息化系统运转与维护经费”47.63万元,主要用于预算一体化平台运维费等。二是“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经费”77.67万元,主要用于加强财政政策评估评价,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三是“‘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具体为村(居)级财务业务指导。负责辖区内的村(居)级财务检查,加强村(居)级资金使用和财务核算监管;配合各办事处指导村(居)级组织村(居)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工作,定期公布村(居)级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四是“社区中心分局专项工作经费”2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中心分局日常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本级及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5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9.52万元,下降30.42%。原因为公务交通补贴调整类别。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5.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8.18万元,其他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4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89.50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的重点项目是:“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经费”77.6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并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件:花溪区财政局汇总花溪区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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